开云(中国)官方网站
Guangdong Kexin Engineering Management Co.,Ltd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珠区南泰涌闸泵工程和海珠区丫髻沙 、北帝沙堤防达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广州市海珠区河涌管理所,建设资金为市、区财政资金1:1出资,招标人为广州市海珠区河涌管理所,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南泰涌涌口、丫髻沙 、北帝沙
2、 项目规模和内容:
通过海珠区南泰涌闸泵工程和海珠区丫髻沙 、北帝沙堤防达标工程建设提高河道行洪能力,保障水环境安全。本次招标项目设施所影响区域人口为20-50万,具体内容如下:
(1)南泰涌闸泵工程,项目占地面积1373.33平方米,建筑物级别为3级。建设规模:水闸设计流量为17.02m3/s,闸室采用3孔,各闸孔净宽为10米,总净宽为30米,闸室总宽度为40米,闸室顺水流方向长度为22米,工程规模为小(2)型。泵站布置于闸门右侧堤岸,设计流量为2.5m3/s,进水流道分两孔,总宽度为7.4米,每孔净宽为2.5米,泵室断流道jia长为22米。工程规模为小(1)型。
(2)北帝沙和丫髻沙堤防达标建设,建设北帝沙围堤防长约2.819千米,丫髻沙堤围长2.35千米。堤防等级4级。
3、资金来源:市、区财政资金1:1出资。
4 、计划施工总工期:450日历天
5、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5.1.可研部分
负责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评估。
5.2勘察部分
负责本项目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及经招标人审批同意用于辅助项目建设所需的红线范围外的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勘察(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含四等水准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等勘察工作。
5.3设计部分
5.3.1设计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根据审定的方案设计进行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编制概算、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编制竣工图等。
5.3.2 设计其他服务
(1)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
(2)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并承担相应的专家评审费用;
(3)协助招标人办理规划报建、各专业报建及初步设计审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报批报建工作。
5.3.3设计成果文件要求:按合同要求。
5.4施工部分
5.4.1内容包括: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工程保修以及项目移交等。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5.4.2负责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发包人对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
5.4.3对需要专业分包的专项设计和工程,承包人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配合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
5.4.4负责或配合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报监手续、余泥排放证、排污手续、排水接驳、水质检测、排水许可证、环保验收及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和各专业验收,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
5.5协助做好迎检、开工仪式等筹备工作;
5.6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
6、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6266.687385万元(其中:可研最高投标限价为28.4551万元,勘察最高投标限价为204.664891万元,设计最高投标限价为216.757394万元;施工费最高投标限价为5816.81万元),上述最高投标限价为暂估值,投标时投标人除填报投标价外,需同时填报投标下浮率(施工费部分、可研费部分、勘察费部分、设计费部分分别报投标下浮率。)投标人的投标总价或可研费或勘察费或设计费或施工费超过上述相应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要求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4.1施工资质: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4.2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水利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4.3工程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和岩土工程)乙级工程勘察或以上资质。
4.4工程咨询资质组成的联合体,且须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牵头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见附件二)。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8.1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8.2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指联合体牵头方)为准;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8.3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报名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三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四、招标文件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公告中明确说明。
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方能进行投标登记。
3、投标担保5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2019年3 月 8 日 09时 00 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3 月 8日 10 时 00 分,具体递交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说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2、开标时间:2019年 3 月 8日 11 时 00 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09开标室。
3、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
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进场和报名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1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从2019年 2 月 16 日 00 时 00 分至2019年 3 月 8日 10 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本次招标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有关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为准。
八、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及评标由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少于3人时,均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3、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4、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九、其他事项
1、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2、项目以经批复的项目投资估算为上限实行限额设计,限额施工。设计时应按全要素标准的各项内容及要求,遵循功能适用、标准合理、经济合理的原则开展设计,在投资限额目标的基础上结合项目设计内容进一步分解投资,明确投资控制主要指标,在编制设计概算时逐步细化落实。概算金额不得超过经批准的项目投资估算金额。工程变更须经过建设单位审定后方可实施。
3、投标报名前,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要求联合体各方)须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牵头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提供网页打印页,并加盖公章)。
4、本项目前期服务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建议书编制单位)
5、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海珠区河涌管理所
异议受理电话:徐工 020-89886838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472号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海珠区河涌管理所 | 招标代理机构:开云(中国)官方网站 |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472号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202号西侧A栋201室 |
联系人:徐工 | 联系人:王工 |
电话: 020-89886838 | 电话:020-87037139 |
传真:020-87037136 | |
2019年 2 月 16 日 |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海珠区河涌管理所、本次招标项目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七、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牵头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及企业公章:
(成员方,若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及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投标项目名称: 。
致: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主办方,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并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只有联合体主办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有权以联合体全体成员的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全权处理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注:本协议书应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投标主办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签订日期: 2019-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