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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内上线、华新二线、津东路)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湖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内上线、华新二线、津东路)项目已由汕头市交通运输局以“汕市交规函【2019】327号”及汕头市龙湖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汕龙发复【2019】16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发包人)为 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一)内上线:路线长0.637km,宽6m。(二)华新二线:路线长0.703km,宽5.5m。(三)津东路:路线长2.273km,宽18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绿化、交通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初步设计图纸和概算书)。项目概算总投资1479.7627万元,其中施工图设计费 30.4563万元(内上线施工图设计费3.8299万元,华新二线施工图设计费3.5976万元,津东路施工图设计费23.0288万元)、建安费1230.5614万元(内上线建安费154.7427万元,华新二新建安费145.3586万元,津东路建安费930.4601万元)、安全生产费12.3056万元(内上线安全生产费1.5474万元,华新二新安全生产费1.4536万元,津东路安全生产费9.3046万元)。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1个合同段,根据《龙湖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内上线、华新二线、津东路)项目初步设计》,对项目里程内公路工程(含道路、排水、绿化、交通等工程)进行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总承包招标。
2.3工期要求:设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 2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计任务并提交设计成果,设计文件经审查后,10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并提交全部设计文件(含全部可编辑电子文件)。施工总工期为:6个月,缺陷责任期为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①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体系》名录中,并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且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业绩、人员、资金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个,联合体应由1家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组成,双方必须按本招标公告附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满足的设计和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可单独投标;
3.2.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3联合体中具备工程施工资质的成员是本项目的牵头人且仅承担施工任务,具备工程设计资质的成员仅承担设计任务,双方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编制各自部分的投标文件并各自盖章、签名(由联合体成员各自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后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封装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报名和投标时的投标人代表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3.2.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包括项目经理1名、项目总工1名、设计负责人1名,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6。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19 年 8 月 15 日至 2019 年 8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以汕头建筑信息网发布的时间为准)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北京时间,下同),到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售。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设计负责人须同时亲自到现场递交本招标公告所需的报名文件并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4.2 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4.2.1 投标申请报名表,在汕头建筑信息网(http://stjs.org.cn/)在线填写并打印、签章;
4.2.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投标人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企业名录中的网页屏幕打印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4.2.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报名和投标时的代表由牵头人进行授权委托);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4.2.4拟派的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设计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社保证明复印件,项目经理的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复印件和安全生产B类证书复印件,项目总工的安全生产B类证书复印件;
4.2.5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若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时 分至 时 分(以汕头建筑信息网发布的时间为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头建筑信息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汕头建筑信息网公告内容为准。本次招标的时间安排以汕头建筑信息网公布的时间表为准。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如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依法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汕头建筑信息网发布公告延长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报名;(2)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不再招标。
7. 评审方式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定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定标方式:分两轮评审,第一轮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文件中设计部分进行评审,第二轮施工评审采用合理低价法。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开云(中国)官方网站
联 系 人:林工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754-88167125 电 话:13710822659
传 真:0754-88167125 传 真:020-87037136
2019年 8月 12日
附件1: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联合体协议书
(甲公司名称) 与 (乙公司名称) 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现就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1. (甲公司名称) 为联合体牵头人, (乙公司名称) 为联合体成员;
2. 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 联合体由牵头人负责与招标人联系;
(2) 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相关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
(4) 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签订正式协议书,各自按协议规定承担各自的设计与施工任务。且在协议书中必须包括以下规定:
a.牵头人和非牵头人分别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同时签订三方合同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b. 联合体牵头人 (甲公司名称) 承担施工及总体协调工作,联合体成员 (乙公司名称) 承担设计工作;
3.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未中标或中标后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甲公司名称: (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姓名) (签字) 年 月 日 | 乙公司名称: (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姓名) (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2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要求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①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只能由二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组成,牵头人必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另一方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需明确联合体各方责任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人组成另一联合体或独立申请本项目的投标。 3.投标人应提供其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企业名录中的网页屏幕打印资料并加盖单位章。对于未列入“名录”或申请人名称与“名录”查询结果不符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
附件3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近三年财务要求 |
1.施工企业净资产(总资产-总负债)不少于 4000万元人民币; 2.至少一年处于盈利状态。 |
注:1.近三年指2016年~2018年。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2.企业净资产按企业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的最新年度数据计算得出。
附件4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1.设计业绩:近五年累计完成长度不少于10公里的三级(或以上)公路新、改(扩)、改造(大修)等项目的设计工作。 2.施工业绩:近五年完成累计长度不少于10公里的三级(或以上)公路新、改(扩)、改造(大修)等项目的施工工作。 |
注:投标人的业绩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项的规定。
附件5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没有被住建部、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而且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在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最近一次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 |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应提供。
附件6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从事类似工程累计不少于4年和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岗位累计不少于2 年,并持有具备公路工程二级或以上建造师(含有效期内临时)注册证书;广东省外投标人拟派建造师具有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含有效期内临时)注册证书,具有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年龄不超过55 岁。 |
项目总工 | 1 | 路桥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累计不少于5 年从事类似工程和主管技术工作岗位累计不少于3 年经验,具有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年龄不超过55 岁。 |
设计负责人 | 1 | 路桥及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的设计工作。年龄不超过55 岁。 |
注:1.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由牵头人派任,设计负责人由设计方派任。
2.在岗要求: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