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阳区丝苗米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粮食配送与物流交易平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作者:开云(中国)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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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9-09-27 17:00:00
汕 头 市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公 告 表 |
| 汕潮阳公资交(建)告【2019】19号 | 工程编号: | / | 工程名称: | 汕头市潮阳区丝苗米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粮食配送与物流交易平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 招标人: | 汕头市粮丰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开云(中国)官方网站 | 设计单位: | 初步设计单位:广东新长安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勘察单位: | 汕头市潮汕水电勘察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姚先生、许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4-83872998、89825835 | 工程地点: | 汕头市潮阳区城南街道大南居委大望洋、罗厝埠。 | 建设规模: | 建设单层低温仓库3栋,总建筑面积8400㎡,每栋长宽56m×50m,面积2800㎡,总仓容约2.5万吨。仓库采用钢混结构设计,仓顶使用隔温隔热层,地面采用三油二毡粮食储放标准建设,整体仓库达到密闭的效果。项目总投资约2018.19万元, 其中设计费325819.81元,工程建安费用18111988.41元。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其它:上级补助及单位自筹。 | 招标内容: | 汕头市潮阳区丝苗米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粮食配送与物流交易平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包括项目的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专家咨询和评审工作、图纸变更、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全过程的施工配合服务工作、配合完成审核竣工图等)、工程施工(根据施工图审查机构或有关单位确认的施工图以及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内外部装饰装修、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竣工图编制、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结算,并配合移交项目单位)。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发布媒体: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头建筑信息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不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1、①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且在投标之日已加入汕头建筑信息网公布的“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设计资质。2、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方)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必须以具备施工资质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须明确各方责任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方组成另一联合体或独立申请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拟派的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外企业拟派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本企业注册,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联合体投标的,拟派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5、项目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且为该企业在职职工(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设计单位在职职工。6、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的规定,广东省外建筑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相关信息须录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二、采用评标定标方法:评定分离法。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头建筑信息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以汕头建筑信息网发布的为准。五、招标文件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汕头建筑信息网”(http://www.stjs.org.cn/)下载,本项目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汕头建筑信息网”提出,招标人的答复将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上公布,答疑、补遗文件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下载。六、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会时,必须由拟派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 类)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联合体各方)加盖牵头人公章、《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及证明材料原件回执二》准时到场参加。未按以上要求出席及出示身份证明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 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市潮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4-83606531 | 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市潮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4-83600534 | 监察部门: | 汕头市潮阳区监察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754-83600365 | 信息发布时间: | 2019-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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