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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dong Kexin Engineering Management Co.,Ltd
南山镇乡村振兴之幸福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以三发改资〔2019〕110号、三政数发〔2019〕103 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镇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内
2.2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包括本项目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面积约为7.2公顷,建设内容主要有基础设施完善工程和景观风貌提升工程两大项工程,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2.2.1。
2.2.1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序号 | 工程 | 详细项目 | 单位 | 规模 | 提升内容 |
1 | 景观风貌提升工程 | 现状绿化提升工程 | ㎡ | 3694 | 绿化景观提升 |
中心空地绿化提升工程 | ㎡ | 19649 | 空地绿化提升设计 | ||
入口景观标志工程 | 项 | 2 | 在南北两个出入口,增设入口标志牌 | ||
宅前屋后绿化提升工程 | ㎡ | 4450 | 宅前屋后绿化景观提升,增加木篱笆、宣传牌 | ||
边界绿化提升工程 | ㎡ | 3395 | 边界绿化景观提升 | ||
沿江绿化提升工程 | ㎡ | 6614 | 沿江绿化景观改造提升 | ||
2 | 基础设施完善工程 | 道路及停车场工程 | ㎡ | 8690 | 道路路面修葺;增设停车位,铺植草砖 |
建筑立面改造工程 | ㎡ | 220 | 文化室立面改造 | ||
清表工程 | ㎡ | 29151 | 包含建筑渣料、废弃木料、废弃土、生活垃圾、植被等固体废弃物清除 | ||
水电工程 | 项 | 1 | 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 | ||
合计 | 公顷 | 7.2 |
2.2.2项目总投资约1514.89万元,资金来源为镇财政资金。
2.3 计划工期:本项目开始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为20个日历天,施工工期为100个日历天。施工图设计工期以签订中标合同后开始计算,施工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开工令开始计算。
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内,承包人提交工程总进度计划报监理人、发包人批准,进度计划应包括设计、施工各关键节点,经发包人批准的工程总进度计划作为本合同工期的约定,承包人应按照此批准的工期执行。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4.1本次招标范围为南山镇乡村振兴之幸福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本项目需对本项目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面积约为7.2公顷,建设内容主要有基础设施完善工程和景观风貌提升工程两大项工程,(详见公告2.2.1)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及竣工图编制。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和相关要求为准:
2.4.1.1设计:包含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期配合服务(含设计变更的造价估算)、后期咨询服务、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如有)、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相关配合服务、竣工图编制等设计工作,并承担由于政府主管部门审批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责任。
2.4.1.1.1施工图设计: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图、概算清单、规划设计条件、设计任务书及使用功能需求文件,按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对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深度要求,在规定范围(红线范围)内完成:现状绿化提升工程、中心空地绿化提升工程、入口景观标志工程、宅前屋后绿化提升工程、边界绿化提升工程、沿江绿化提升工程、道路及停车场工程建筑立面改造工程、清表工程、水电工程等能显示符合该阶段设计深度专业设计内容。各阶段各专业的设计和服务深度需满足现行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规定以及有关职能审批部门的要求。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需采用限额设计,控制工程建安费(不含采购部分)之和不超过1480.47 万元。
2.4.1.1.2 配合施工图预算编制:配合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完成施工图预算编制,直至通过南山镇财政部门审核为止。
2.4.1.1.5竣工图编制:应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收集、现场踏勘、现场测量、文书文本等为编制竣工图而开展和完成的工作。
2.4.1.2工程施工:按照招标文件及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发包人批复的施工图及经南山镇财政部门审定的施工图预算的清单内容进行工程总承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报建、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修等。
2.4.2本招标项目工程施工费估算价为人民币1480.47 万元、工程设计费估算价为人民币34.42万元,工程设计费即为施工图设计费。
2.5承包方式:设计部分:整体设计费用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勘察设计费收费标准》并以财政部门审定预算建安费作为基数计算,专业系数1.1,复杂系数1.15,附加系数1.0,其中施工图设计费为整体设计费的50%,设计合同价和结算价均为须乘以设计中标折率计算。
施工部分:以综合单价包干,建安工程费用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投标折率。以施工合同综合单价承包,即为预算审核综合单价乘以施工中标折率,工作内容和工程量按实际发生计算,最终结算以财政部门或审计部门审定结果为准。
2.6质量要求:
2.6.1工程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2.6.2工程施工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及相关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如合同实施期间有新文件,按新文件执行,且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保证施工场地清洁、扬尘及噪音管理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确保无发生安全事故。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根据《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佛山市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特殊性工程划分标准目录>的通知》(佛发改招〔2018〕11号)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 √一般性工程 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 设计及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取得的企业营业执照须包含园林绿化相关经营范围(以工商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范围为准。如营业执照未能准确反映该单位相关经营范围的,则还须提供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公示平台查询打印结果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备上述设计资质且承担本项目设计工作的成员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联合体各方指牵头人及成员单位。
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3.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218.13.12.85/cxpt/)中本企业的企业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除外),还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的网页打印件。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最终以评审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
4.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人,由担任设计任务的单位选派】。
4.4.1对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数量及资格要求:1名,具备须具有园林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4.4.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的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信息登记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人,由担任施工任务的单位选派】
4.5.1对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的数量及资格要求:1名,须具有园林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须提供职称证书(投标人可提供“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职称电子证书,下同)]。
4.6拟投入到本项目的以上所有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9年5月至2019年10月)为拟投入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并符合)
4.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投标人没有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
5.2 报名时间: 2019 年 11 月22日 17 时 00分起至 2019 年 11月29日 17时 00 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注: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派交易员缴付招标文件费用,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受理其投标。
5.4招标文件领取地点: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jy.fsggzy.cn:3480/TPBidder)后点击“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需报名)。
5.5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 2019 年 12 月 11 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 年12月16日9 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19 年12月16日 9 时 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s.gov.cn/gzjg/ssqggzyjyzx/jgzn/)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招 标 人: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
邮 编:528145
联 系 人:谢工
电 话:0757-87219307
传 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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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202号西侧A栋201房
邮 编:
联 系 人:关小姐
电 话:0757-87797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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