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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丰顺县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经丰顺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丰顺县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面向国内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2019年丰顺县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 建设地点:梅州市丰顺县。
2.3 建设内容和项目规模:
2019年丰顺县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主要内容为: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生态与环境保护工程等。本项目涉及潘田镇流坑村、华亭村、石坑村和上吉村,留隍镇黄寨村、下南村、西山村、岽下村、蔗溪村、茶背村、上南村和黄沙田村,共12个行政村,总建设规模约为14400亩。
2.4 计划总工期:
(1)勘察工期: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后按发包人工作要求15天内提供本项目工程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
(2)设计工期: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后按发包人工作要求25天内提供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初步设计批复后1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补充、修改、预算。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3)施工工期:潘田镇(标段一)计划工期120日历天,留隍镇(标段二)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竣工验收合格后,该工程的结算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送财政部门或经发包人确定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进行评审。
2.5 招标范围:2019年丰顺县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具体内容包括:
(1)工程勘察:按照《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测绘技术规范(试行)》和国家测绘技术标准以及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相关规定,对项目区的地形地貌按1:2000的比例尺进行测绘,并标注附近的明显参照物,提交相应的测绘成果。
(2)工程设计:按照《广东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规划设计指南》等相关文件要求,编制项目规划设计与实施方案、预算书,并通过上级管理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按照丰顺县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施工图纸、预算书;负责提供技术交底、设计变更等设计后服务。
(3)工程施工范围:本工程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安装、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验收、包保修。分部分项工程和单项措施项目综合单价包干、总价措施项目费用包干。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
(4)相关报批、报建配合服务:报批报建配合,竣工备案等。
2.6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标段 划分 | 施工范围 | 备注 |
标段一:潘田镇 | 流坑村、华亭村、石坑村和上吉村行政村段,合计约6000亩 | |
标段二:留隍镇 | 黄寨村、下南村、西山村、岽下村、蔗溪村、茶背村、上南村和黄沙田村行政村段,合计约8400亩。 |
2.7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1投标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投标申请人同时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条件:
①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或农林行业相关专业工程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所具资质必须在有效期内;
②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已完成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手续(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方需完成录入手续)。
3.3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其中:
① 联合体牵头方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方须承担本项目主要施工内容。
② 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3家。同一单位在本项目中只能单独参与或仅能以某一联合体成员的身份参与投标;
③ 在投标过程中联合体不允许发生联合体成员变更的情形,否则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④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可兼中,但联合体施工方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指施工成员单位);
3.5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①项目总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必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②施工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施工成员单位提供):要求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人单位册,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③ 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具备水利水电或水工建筑专业职称工程师(中级或以上)职称;
④ 专职安全员(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施工成员单位提供):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⑤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正式职工,须提供自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投标单位缴纳不少于3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同时,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包括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可从“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从业人员”中能被查询到,且在投标登记时需提供对应的网页截图或者网页打印资料,招标代理将在投标登记期间进入“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从业人员”进行查询,如施工项目负责人查询不到或查询结果跟投标人提供的网页截图(网页打印资料)不一致,招标人不予接受投标登记。
⑥ 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兼任其中两个或以上岗位。
3.6投标登记前,投标申请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在企业库中的在册人员。
3.7类似项目业绩的要求:
3.7.1 施工项目业绩要求:2015年以来,承接过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等材料复印件,业绩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未能反映造价,造价则以合同为准,不含补充合同)
3.7.2 勘察设计项目业绩要求:2015年以来,承担国土、农业、水利或财政等部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等类似项目测绘或设计业绩1个(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分包方业绩不计分)。
4.1 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费、工程建安费的招标控制价只作为招标的依据,中标价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勘察设计费和工程建安费的中标价不作为结算的依据。
4.2中标后,勘察设计费、工程建安费拨付进度款及结算以合同约定为准。
4.3本项目勘察设计费、工程建安费结算价最终以经发包人确定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或财政部门的审核结果为准。
4.4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工程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工程的建设规模和投资估算以经审批的相关文件为准。招标人减少的项目无论有无替代,发包人都不予补偿。
4.5投标报价的要求:投标人总投标报价以及勘察设计费、工程建安费等各单项报价均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勘察设计费、工程建安费的投标下浮率均应不少于5%,投标报价不在此范围的作废标处理。
5.1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非电子化),投标登记或递交投标文件或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者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人,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5.2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27日至2019年12月3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登记的则由牵头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持如下资料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一)联合体协议书(按附件格式)原件(如需要);
(二)勘察设计单位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符合要求的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
3、勘察设计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复印件。
(三)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符合要求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施工负责人的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
5、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6、施工单位的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安全员的身份证和岗位证复印件。
7、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8、投标人已完成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手续证明(需提供网上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其他资料
1、总承包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身份证复印件;
2、总承包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复印件;
以上资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本公告要求的人员不得兼任,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提供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单独提供,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可下载)。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7.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9年12月17日08时30 分至2019年12月17日09时00分。
7.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7日09时00分
7.3开标时间:2019年12月 17日09时00分。
7.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如果各媒体发布的公告内容不一致,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为准。有关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均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为准。
招标人:丰顺县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股
地 址:丰顺县新世纪广场侧
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0753-6688919
招标代理机构:开云(中国)官方网站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202号西侧A栋201房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13925131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