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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赤岗镇、广太镇、南溪镇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普宁市赤岗镇、广太镇、南溪镇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经普宁市发改局批准建设(普发改[2018]249号、普发改[2018]255号、普发改[2018]258号)并核准招标方式(普发改行审[2018]94号、普发改行审[2018]94号、普发改行审[2018]95号)。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五届34次(2018)16号文件要求,招标人为普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除向上级申请专项资金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市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本工程为普宁市赤岗镇、广太镇、南溪镇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其中:
①赤岗镇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计划总投资7100万元,总占地面积9990平方米,新建一座污水处理能力3200吨/日的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工艺采用“一体化A²O工艺+纤维转盘滤池”;新建配套污水收集主次干管总长约24.5公里,管径为DN300-DN600;项目概算价为6024.51万元,其中建安造价为5651.49万元,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为373.02万元。
②广太镇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计划总投资2300万元,总占地面积2400平方米,新建一座污水处理能力1600吨/日的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工艺采用“一体化A²O工艺+纤维转盘滤池”;新建配套污水收集主次干管总长约8.8公里;项目概算价为 1924.94万元,其中建安造价为1644.61万元,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为280.33万元。
③南溪镇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计划总投资3100万元,总占地面积3750平方米,新建一座污水处理能力2500吨/日的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工艺采用“一体化A²O工艺+纤维转盘滤池”;配套铺设污水收集主次干管总长约10公里。项目概算价为 2604.75万元,其中建安造价为2270.05万元,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为334.70万元。
建设地点:普宁市赤岗镇、广太镇、南溪镇;
赤岗镇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工期:270日历天;
广太镇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工期:270日历天;
南溪镇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工期:270日历天。
注:本项目中标单位中标后须分别与项目业主签订施工合同,其中:
1、赤岗镇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业主为普宁市赤岗镇人民政府、普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广太镇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业主为普宁市广太镇人民政府、普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3、南溪镇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业主为普宁市南溪镇人民政府、普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
(1)投标企业资质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资格要求:
①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目前无承担在建项目。
②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均须取得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③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均须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造价人员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造价员从业资格;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员(至少2名)、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均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或岗位证书且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广东省外企业和人员须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证明材料及网页打印资料(广东省外投标人提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为投标企业法人代表或拟派项目负责人。
(5)投标申请人在投标登记前应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投入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6)投标申请公函(附件一)
2.公告发布、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2.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9年10月16日00时00分至2019年10月22日23时59分。
2.2 网上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19年10月 16日
2.3 网上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19年10月22日
2.4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上午:09:30-11:30 ,下午:14:00—16:00
注:(1)本项目实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登记,不接受现场登记(参加投标登记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诚信档案的使用状态以及项目负责人的锁定状态,以免出现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诚信档案不能被使用等的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本项目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接受登记,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并从发售招标文件截止后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3)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期间,登记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登记时间。
(4)招标文件费1500元,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投标登记单位转账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开云(中国)官方网站
账户号:8002 0544 7408 011
开户行:广州银行福利支行
3.正式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汇入以下银行账号:
收款单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44001583404059333333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市天润路支行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 月12日10时 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 时 40分至 10时 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栏为准)。
5.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普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代理机构:开云(中国)官方网站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663-2226553 联系电话:13318713692
附件一:
投标申请公函
致招标人:
此申请是 (投标申请人名称) 以 (投标申请人姓名) 为全权代表身份递交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工作,我们保证所有提交的资料是真是可靠的,并为提交的资料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管理单位、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
投标申请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项规定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下浮率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下浮率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项规定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项规定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15分 商务评审:25分 投标报价:6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下浮率α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评标下浮率平均值的计算: 除开标现场被宣布为废标的投标单位之外,所有通过形式、资格、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的评标下浮率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下浮率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下浮率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下浮率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下浮率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下浮率。 | |
2.2.3 | 投标报价得分 | 投标下浮率得分=60-∣β-α∣×γ(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注:评标基准下浮率为α,投标人投标报价下浮率为β;投标报价得分计算系数为γ(由招标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本招标文件中确定γ取值为20)。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1)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A (15分) | 主要施工方法(3分) | 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有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合理、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 优得 3(含)-2.5(不含)分,良得 2.5(含)-2(不含)分,一般得 1.5(含)-2(不含)分,差得1.0(含)-1.5(不含)分。本项最高得3分。 |
施工进度计划(2分) | 施工工期计划目标明确,工期进度计划逻辑性强、可行、合理,保证措施明确具体。 优得 2(含)-1.5(不含)分,良得 1.5(含)-1(不含)分,一般得 1(含)-0(不含)分,差 得0分。本项最高得2分。 | ||
质量保证措施(2分) | 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完整、具体、可行、合理。 优得 2(含)-1.5(不含)分,良得 1.5(含)-1(不含)分,一般得 1(含)-0(不含)分,差得0分。本项最高得2分。 | ||
安全管理措施(2分) | 确保不发生等级安全事故,根据招标文件列出的施工注意事项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安全管理措施完整、具体、可行、合理,安全措施先进可靠。 优得 2(含)-1.5(不含)分,良得 1.5(含)-1(不含)分,一般得 1(含)-0(不含)分,差得0分。本项最高得2分。 | ||
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3分) |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劳动力安排计划。投入的施工材料有详细的组织计划且计划周密,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具有详细的组织计划且计划周密,设备数量、生产能力、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各主要施工工艺有详细周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计划满足施工要求。 优得3(含)-2.5(不含)分,良得2.5(含)-2(不含)分,一般得2(含)-1.5(不含)分,差得1.0(含)-1.5(不含)分。本项最高得3分。 | ||
项目管理机构(3分) | 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各专业人员齐全,所需配备的专业工程师至少包括: ①市政工程类高级工程师2名、给水排水高级工程师1名、机械高级工程师1名、电气高级工程师1名,注册造价工程师(且拥有高级或以上职称)1名,全部满足得1分; ②赤岗镇、广太镇、南溪镇三个镇区同时开工,每个镇区同时配套满足施工员1名、安全员1名、质检员1名、材料员1名,全部满足得1分,缺少1人,扣0.5分,扣完为止;以上人员均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分。本项最高得3分。 备注:需提供职称证书、社保证明,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 ||
2.2.4(2) | 商务评审(25分) | 企业信誉(4分) | 企业至今曾连续4个年度或以上获得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明,且至2018年度连续25年(不含)以上获得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的,得4分; 企业至今曾连续3个年度或以上获得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明,且至2018年度连续20年(不含)以上获得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的,得2分; 企业至今曾连续2个年度或以上获得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明,且至2018年度连续15年(不含)以上获得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的,得1分; 备注:证明材料需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
企业信用(5分) | 企业至2018年度连续5年或以上被税务机关评定为A级纳税人的,得5分,其他不得分;本项最高得5分。 备注:A级纳税人以“国家税务总局”管网(http://www.chinatax.gov.cn)查询结果为准,应提交在上述管网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否则不得分。 | ||
施工业绩(8分) | 企业自2016年1月1日起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独立完成过市政管道工程业绩:单项中标金额>8000万元且单管长度>3km的,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分3分。 备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且验收报告需体现单管长度。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 ||
企业自2016年1月1日起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独立完成过市政工程业绩:单项中标金额>8000万元的,每项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分5分。 备注:用于市政管道工程的业绩不予重复计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 |||
施工业绩获奖(8分) | 1、企业承接的市政类项目自2016年1月1日至今(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获得过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的,每项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2、企业承接的市政类项目自2016年1月1日至今(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获得过省级质量奖项的,每项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本项最高得分8分。 备注:①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指的是: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项;省级奖指的是:省优良样板工程、或省级土木工程詹天佑故乡杯、或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或广东省建设工程金匠奖、或其他省级建设工程优质奖;各奖项对同一工程项目按最高奖项计取,不重复计分。②获奖证书,奖项证明材料的时间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 ||
2.2.4(3) | 投标下浮率评分标准B (60分) | 下浮率的评分标准 | 投标下浮率得分=60-∣β-α∣×γ(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注:评标基准下浮率为α,投标人投标报价下浮率为β;投标报价得分计算系数为γ(由招标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本招标文件中确定γ取值为20)。 |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采用百分制评分办法,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取所有专家综合评标得分的算术平均值(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第3位四舍五入,余同),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投票确定。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商务评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投标下浮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下浮率计算
评标基准下浮率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下浮率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投标下浮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 初步评审
3.1.0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1)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未在密封处盖章;
(3)在投标截止期前,投标人代表未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仅限于法定代表人不出席而委托授权代表递交投标文件的)、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
(4)开标时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人未满足本章第2.1 款规定的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标准;
(2)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4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标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评审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下浮率计算出得分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综合评标得分=A+B+C。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下浮率明显高于其他投标下浮率,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其投标下浮率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高于成本下浮率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经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