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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区派潭河(三中段)防洪排涝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增城区派潭河(三中段)防洪排涝整治工程 已由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改革局 以 增发改投【2018】308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由市、区两级财政资金安排解决,建设单位和招标人为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 开云(中国)官方网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州市增城区派潭河(三中段)。
2.2项目规模:项目对派潭河(三中段)实施防洪排涝整治,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校区防洪墙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洪水不漫顶,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不成灾;堤防工程等级为4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达标加固派潭河堤防长420m,改造校区防洪墙长608m,拓宽改造排水沟780m、支沟38m,新建水闸、排涝泵站、灌渠节制闸、应急防洪闸各一座,排洪沟清淤900m。(具体数据以施工图纸为准)
2.3招标控制价: 16621968.99 元。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项目必须在2020年3月底前完工。
2.5招标内容: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本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堤防达标整治等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
2.6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经营。
3.1.2投标人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为投标申请人本企业中的在册人员。同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①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
②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未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中标后该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若在评标时发现该项目负责人已被其他项目锁定,则投标人将不可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的解锁和更换按《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更换与解锁办事指引》办理。
3.1.4 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应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专职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1.5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无
3.1.6 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最近半年(时间为:2019年2月至2019年 7 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保证明资料为准)。
3.1.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就有关内容做出声明,除非另有要求,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次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3)投标人、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在招标投标、合同履行、安全事故方面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但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库中的在册人员。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诚信得分
投标人诚信评价分取自本项目投标登记第1天(备注:资格后审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第一天视同为投标登记第1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站(http://121.8.226.19/gzswcx/index.jsp)中的“诚信排名>>施工—水利”中“诚信综合评价”分,未入库企业或在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中尚无诚信排名“施工-水利”得分的投标人,其诚信评价分按40分计算。
3.5 投诉处理
3.5.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对于中标公示期间的投诉处理的原则为: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可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招标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3.5.2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含中标候选人)被投诉且经查实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列明被禁止行为的,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在招投标过程中,投诉人投诉事项经查实不属实的恶意投诉,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3.5.3招标监管机构: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投诉电话:020-82639502;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人民政府
异议受理电话:020-82821303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文政路12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
4.2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通过交易中心网站获取。
5.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5.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9 年 9 月 27 日 14 时 00 分,截止时间:2019年 9 月 27 日 15 时 30 分。
(说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5.2 开标时间:2019 年 9 月 27 日 15 时 30 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第 1 开标室。
5.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进场和投标登记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5.6广东省六建集团有限公司因在增城区水务工程建设中存在严重违约行为,根据《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关于对中新镇大安村农村供水工程施工单位不良行为的通报》(穗增水〔2019〕44号)的规定,不予以接受广东省六建集团有限公司参加增城区水务建设项目的投标,有效期至2021年6月25日。
6.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6.1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方能进行投标登记。
6.2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10 万元,投标保证金应在完成投标登记手续后至开标前完成缴纳,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缴费的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投标项目保证金操作指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从2019年 9 月 6 日至2019 年 9 月 27 日 14时0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7.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的“首页>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栏目上发布。有关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开云(中国)官方网站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文政路12号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 202 号西侧 A 栋 201 房
联系人:吴工 联系人:王工、吴工
电 话:020-82821303 电 话: 020-87037139、18027131569
2019年 9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