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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湾路旧城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南片区)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西湾路旧城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南片区)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已由广州市荔湾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以荔发改函[2013]1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荔湾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荔湾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西湾路旧城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南片区)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
2.1.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西湾路
2.1.3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荔湾区西湾路以南、同德涌以东,项目总投资为30.51亿元,南片区的投资为2.8亿元。建设建筑物包括居民运动场馆、老人福利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小学。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范围:根据建设工程主管部门、监督部门的要求,由业主指定的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检测、节能检测、基坑监测等项目,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检测项目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试验工作外,还包括:
①、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②、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③、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
2.2.3技术服务期限:服务周期从中标单位进场(具体以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为准)至所有检测服务项目完成为止,确保检测工作满足项目进度需求。
2.2.4检测、监测服务最高投标限价:453.279万元。
(参考计费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粤建检协[2015]8号文)、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基坑监测、变形点监测收费项目及标准指导性意见》的通知(穗建检协字(2013)12号)有关的检测收费规定等)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证书。
3.1.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1.2 投标人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能力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1.3投标人须是“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网联网检测机构”中的单位。
3.1.4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单位成员不能超过3家,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附件二),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主办方。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3.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4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5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6投标报名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3.7投标人已出具按照招标公告中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 年3月 22日00 时 00分至 2019 年 3月 28 日 23 时 59分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招标文件。
4.2本项目设立报名环节,采取 网上报名方式 进行投标报名
发布招标公告及网上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9 年3 月22 日 00 时 00分
发布招标公告及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9年 3 月 28日 23 时 59分
网上报名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时间不得少于5日,并从报名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3)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送达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4.4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荔湾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20-81805018;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信义路21号。
5.2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招 标 人:广州市荔湾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信义路21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20-81805018
邮 编:510000
招标代理机构:开云(中国)官方网站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202号西侧A栋201房
联 系 人:张小姐 电 话:020-87037139
邮 编:510507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信义路21号
监督电话:020-81561896
邮 编:510000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督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
联合体协议书
(甲公司名称)、(乙公司名称)、(丙公司名称)愿意组成联合体,参加(项目名称) 项目投标,现就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1、(甲公司名称)为联合体主办人,(乙公司名称)为联合体成员,(丙公司名称)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联合体由主办人负责与业主单位联系;
(2)投标工作由联合体主办人负责,由双方组成的投标小组具体实施;(3)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
(4)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签订协议书,各自按协议规定负责工作;主办人(甲公司名称)承担 (工作范围、内容),占总工作量的 %,联合体成员(乙公司名称) 承担 (工作范围、内容),占总工作量的 %;联合体成员(丙公司名称) 承担 (工作范围、内容),占总工作量的 %。
(5)投标工作以及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担的工作量分摊。
3、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上述2(4)的联合体项目管理协议书签订后自行失效。
4、本协议书正本一式四份,送交业主单位一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一份;副本一式八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两份。
甲公司名称: (盖公章) 乙公司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签章)
联系人: (签字) 联系人: (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丙公司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签章)
联系人: (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