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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dong Kexin Engineering Management Co.,Ltd
1、2018年江门城市亮化工程(首期)监理,已由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江发改投资[2018]454号) 。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 江门市的三个区域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及东湖公园区域内的夜景亮化工程。主要建设范围:(1)蓬江区:华侨广场及万达广场周边重点区域楼宇联动灯光秀(丰乐公园,元宝山公园,发展大道楼宇及道路中心绿植带、院士路重点楼宇、篁庄大道重点楼宇、白石大道重点楼宇等亮化)。(2)江海区:城央绿廊(星海湾华庭至江门大桥段)亮化。(3)新会区:中心园林(艇仔湖公园、盆趣公园、学宫、北园公园、人民会堂等亮化)、玉湖景区亮化、东甲立交亮化。(4)东湖公园:①公园内湖湖岸灯饰提升工程:通过公园内湖灯饰改造,增强东湖公园灯光的色彩感和时代感,让市民感受璀璨的东湖夜景;②公园建筑物灯饰提升工程,在公园的主要出入口、建筑物,通过灯饰对东湖公园建筑和设施的轮廓进行提亮和美化,提升东湖公园最直观的景色和湖面倒影的美景。
项目估算总投资: 2018年江门城市亮化工程(首期)总投资9488万元,建设资金由政府投资,蓬江区亮化工程建设投资5000万,工程建安费4349.37万元;江海区亮化工程建设投资1000万元,工程建安费854.13万元;新会区亮化工程建设投资3088万元,工程建安费2675.42万元;东湖公园投资400万元,工程建安费337.59万元。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财政资金,已经落实 。
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项目准备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
招标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设计阶段、项目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档案整理、归档及管理等监理工作。
工程建设地点为: 江门市蓬江区、江海区 、新会区 、东湖公园
监理服务期: 设计阶段、项目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项目估算总投资: 9488万元
3、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3.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类资质甲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或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2、其他投标条件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内(/ 年 / 月至今)曾完成过质量合格的 / 类似工程业绩。
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机电安装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江建〔2017〕477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须是被列入信用等级为C级的企业。
3.3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和驻粤技术管理人员情况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4、 报名时间: _2018年6月7日8时30分至2018年6月14日17时30分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本项目要求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_2018年6月7日8时30分至2018年6月14日17时30分,
通过网站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逾期不予受理。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完成投标报名手续,否则视为投标报名无效。
4.1投标报名、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均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办理,具体操作办法详见《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企业操作手册》
4.2未办理CA锁的投标人,应按照《关于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登记管理系统(第一阶段)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要求,前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相关文件下载网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yjy.jiangmen.gov.cn/。
4.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于_2018年6月29日10时00分 以前送至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其他要求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8年6月19日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2018年6月14日前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_2018年6月19日
踏勘现场时间: / 。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6月29日10时00分
□投标人近/年来(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向前计算),没有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执业行为规范,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作出行政处罚。【选用】
□投标人近 /个月来(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向前计算),没有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招投标、、严重失约行为受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选用】
7、本公告同时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开云(中国)官方网站 |
联系人: | 林工 | 联系人: | 张工 |
电话: | 0750-3273842 | 电话: | 020-87037139 |
2018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