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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湾路旧城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南片区)招标公告

作者:开云(中国)官方网站 浏览: 发表时间:2018-04-24 00:00:00


 

 

 

西湾路旧城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南片区)招标公告 

根据荔发改函[2013]128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荔湾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现对西湾路旧城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南片区)工程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西湾路旧城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南片区)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20-81807422 

招标代理机构:开云(中国)官方网站 

    联系人:王工、张工    联系电话:020-87037139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81561896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西湾路。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荔湾区西湾路以南、同德涌以东,项目总投资为30.51亿元,南片区的投资为3.7亿元。建设建筑物包括居民运动场馆、老人福利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小学。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本工程南区部分主要由30班小学、老人福利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残疾人康复中心、居民运动馆四栋新建建筑组成。南区新建总建筑面积35386㎡,计容总建筑面积20004.2㎡。主要建设内容为:(1)30班小学:总建筑面积10593.6㎡,主体4层,局部5层,计容面积为9300.1㎡,基底面积为3135.2㎡。(2)老人福利院:总建筑面积3511.9㎡,5层,计容面积为3433.9㎡,基底面积为704.4㎡。(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残疾人康复中心:总建筑面积3333.6㎡,主体5层,局部2层,计容面积为3270.1㎡,基底面积为700.8㎡。(4)居民运动馆:总建筑面积17444.8㎡,地上2层,地下2层,计容面积为4000.1㎡,基底面积为1867.9㎡,其中最大单跨为36.2m。地下机动车位为317泊,其中充电桩车位96泊;地下非机动车库面积为1519.4㎡。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为准。发包人根据工程实施情况,有权对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另外,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施工工作,还包括:施工至工程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工程保修以及临时、永久水电以及燃气、网络通讯电视等弱电接驳接通、项目移交等,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3、招标控制价: 212015994.25元。

4、项目编号:JG2018- 2353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纸质资料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及评标工作。 

八、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8 42400002018521 11 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与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521100020185211100 

2、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20185211100 20185211200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 5 2111 00   

4、开标时间:2018522900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注:(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2)递交投标文件应提交下列资料: 

2.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2)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注: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在册人员。) 

(2.3)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为人民币 500 元,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收据。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信息公开证明》可不取库,提供纸质文件即可。 

5、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金额大于或等于9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完成时间以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项目业绩页面的“验收资料”栏中的竣工验收日期所记录的日期为准)。 

注:①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且需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交相应业绩企业库的网页打印页和相关证明资料库内上传件的打印页,无提供已有业绩企业库的网页打印页或者经评委核实企业库中查无该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如联合体投标的,企业类似工程业绩须为联合体主办方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施工业绩。 

②企业库内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1、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暂无名单)。 

12、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 

注:1、投标人按招标文件11.2的要求提交资料。若资料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企业库内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以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上传件,确保各项上传件的有效性。 

2、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中标候选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无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作为备案条件之一。 

注:如荔湾区人民检察院查询方式如下: 

(1) 申请查询应当提交的资料 

1、 规范有效的单位介绍信或由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2、 书面申请书,申请书必须写明事由;(下载固定格式申请书,见本规定第4项内容)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4、 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被查询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受委托进行个人查询的,须提供书面申请书、委托证明,以及附上委托人、受委托人、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 对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以下查询内容 

1、 行贿犯罪行为实施的时间和犯罪数额; 

2、 判决的时间和结果; 

3、 共同实施行贿犯罪中的被查询对象的相关内容。 

(3) 注意事项 

1、 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查询申请的事由应用查询结果,不得用于查询申请事由之外的其它事项,不得利用查询结果进行不正当竞争或者从事非法活动; 

2、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复印件无效。 

(4)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下载 

登录荔湾区人民检察院官网(www.lwqjcy.gov.cn),见“检察院信息互动平台”内“行贿档案查询”,下载固定格式申请书。 

十四、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荔湾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20-81807422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信义路21号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七、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八、《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上公示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十九、其它 

1、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粤建市函[2016]1113号)计取相应税率。 

2、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招标人: 广州市荔湾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 开云(中国)官方网站 

                                       日 期:2018年4月24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本公司如投标时选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中标后将使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若不遵守承诺,自愿按不履行合同约定处理。 

九、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无。(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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