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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增城区荔城街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作者:开云(中国)官方网站 浏览: 发表时间:2018-04-04 00:00:00


 

 

 

2018年增城区荔城街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2018年增城区荔城街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1.2.2  工程位置: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凤凰社区文明安全小区、富强小区、岗前小区、挂绿小区、国丰小区、和丰小区、气象小区、三角洲小区、英华小区和园塘小区。 

1.2.3  工程范围:本项目拟对2018年增城区挂绿小区(总改造面积5076平方米)、园塘小区(总改造面积4630平方米)、气象小区(总改造面积1994平方米)、国丰小区(总改造面积5860平方米)、和丰小区(总改造面积6465平方米)、岗前小区(总改造面积8610平方米)、三角洲小区(总改造面积10791平方米)、富强小区(总改造面积10155平方米)、英华小区(总改造面积2685平方米)、凤凰社区安全文明小区(总改造面积4177平方米)实施微改造,包括整改小区室外道路、公共空间,维修和完善住宅楼道、屋面、外立面,整治排水系统、三线、绿化等公共设施等,总改造面积为60443平方米。 

1.2.4  规划用地文件:     /    

1.2.5  项目批准文件:增发改投[2018]44号、46号、47号、48号、49号、50号、52号、54号、55号、56号。 

1.2.6  资金来源:由广州市和增城区两级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1.2.7  工程建安费限额:项目合计总投资465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594万元。 

1.2.8  招标内容(最终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工程测量、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报建报审配合、招标投标配合、现场指导与监督、设计变更、编制竣工图、工程结算配合、质量保修期的项目全过程设计服务。 

[注释]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1.2.9工程施工日期按业主要求,具体以业主的通知为准。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       无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国内申请人须同事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专业类(含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工程勘察资质,或测绘丙级或以上资质(含工程测量)。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具有本公告1.4.2(1)及(2)资质的投标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 

[注释] 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1.4.6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附录3。 

1.4.7  关于联合体投标:允许联合体投标,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应以具有本公告1.4.2(1)点规定的工程设计资质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如中标人不具备相关专业设计资质,应当自行完成本项目主体的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将其他部分专业设计业务依法分包。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公告发布时间:2018040400002018年04月08日2359(招标公告发布不得少于5日) 

1.5.2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80409日至20180413 

上午:10:30-12:00,下午:14:30-16:00(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招标文件费500元,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报名单位转账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开云(中国)官方网站 

账户号:800205447408011 

开户行:广州银行福利支行 

1.5.3  注:(1)本项目实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参加投标报名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诚信档案的使用状态以及预存报名费账户中的存款额度,以免出现企业诚信档案不能被使用、预存报名费账户中的存款额度不足的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本项目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3)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1.5.4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5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请派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的CA USB Key数字证书(咨询电话95105813020-28866079),以保障投标人能使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勘察设计远程评标服务系统传送电子投标文件。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由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 

1.6.2  集合地点:由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 

1.7    费用 

1.7.1  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48.22 万元。 

1.7.1.1工程测量费最高投标限价为48.22万元。 

1.7.2  工程设计费(包括基本设计费、施工图预算编制费、竣工图编制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52.73万元。 

1.7.2.1 基本设计费暂定为: 214.18 万元。 

1.7.2.2 施工图预算编制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21.42 万元。 

1.7.2.3 竣工图编制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17.13 万元。 

暂按项目立项建安工程费计费基数。工程计费系数: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4。 

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 

设计费报价由各投标人参照国家收费标准进行报价。投标人在附录6中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设计收费结算以有权审核部门审定的工程招标控制价(不含暂列金额)的累计总额为计费额按合同有关约定相应调整。(设计费最终结算以增城区财政局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金额为准,项目发生审计时,则以审计结果为本项目设计费结算最终依据。) 

1.7.3  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项目建议书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批复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7.4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中标价=工程勘察设计费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2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3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4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5名    万元; 

…………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5日内完成工程测量及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7日内完成方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初步设计评审批准后1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含工程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3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并送施工图审查单位。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1.8.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15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3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0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购买。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  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9.6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荔城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李工 

电话:020-82620825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城大道148号 

1.9.7  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按要求单独提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以证明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可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但有效期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开具查询证明,可登录区检察院网站(http://www.zcsrmjcy.gov.cn)查阅办事流程,具体接受查询部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预防科,办公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府佑路133号,咨询电话:020-66267918。 

1.9.8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1.10   招标人 

1.10.1 名称: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荔城街道办事处 

1.10.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城大道148号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82620825 

1.10.4 传真号码:020-82735485 

1.10.5 电子邮箱:  / 

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1.1 名称:开云(中国)官方网站 

1.11.2 邮政编码、地址: 510507 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202号西侧A栋201房 

1.11.3 电话(手机)号码:020-87037139、13318713692 

1.11.4 传真号码:020-87037136 

1.11.5电子邮箱:79280009@qq.com 

1.12   交易服务机构 

1.12.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

1.12.2 邮政编码、地址: 511300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 

1.12.3 电话(手机)号码: 020-32821161

1.12.4 传真号码:  020-32821161

1.12.5 网址:www.gzggzy.cn 

1.13   招标管理机构 

1.13.1 名称: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3.2 邮政编码、地址: 511300  广州市增城区挂绿路12号 

1.13.3 电话(手机)号码:   020-32821156 

1.13.4 传真号码:  020-32821156 

1.13.5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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