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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235线潮阳贵屿过境路至浮草桥路段路面改造工程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编号 | 汕潮阳公资交(建)告【2020】16号 | 工程编号 | / |
工程名称 | 省道235线潮阳贵屿过境路至浮草桥路段路面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
立项批文文号 | 汕市交建批[2020]14号 | ||
招标人 | 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人民政府 | 办公地址 | 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华美社区 |
招标代理机构 | 开云(中国)官方网站 | 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第十二层1201房 | |
设计单位 | / | 勘察单位 | / |
联系人 | 苏先生 、王工 | 联系电话 | 0754-84460304/13710822659 |
工程地点 | 潮阳区贵屿镇境内 | ||
建设规模 | 项目位于潮阳区贵屿镇境内。该项目起点位于省道235线与过境公路交界处(桩号K29+415),路线呈南北走线,沿既有旧路经献洲桥、下穿汕湛高速(在建),终点至浮草大桥北岸(桩号K32+532),设计路线长3.124km。工程主要内容包括:行车道路面拓宽及改造,配套人行道、排水、交通安全等设施。修编后项目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进行建设,设计速度60 km/h,双向四车道。项目批复概算为5313.0365万元,其中建安费4363.345万元,勘察设计费(包括施工图预算编制费)188.0752万元。 |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除争取省有关部门补助外,其余资金由区财政配套解决。 |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设1个合同段,工作内容为项目里程内公路工程(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排水系统、桥梁涵洞、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环境绿化)的施工图勘察设计(包括施工图预算编制)和工程施工。 |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1. 投标人资格要求: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①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④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体系》名录中,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且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业绩、人员、资金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1.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1.2.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个,联合体应由1家勘察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组成,双方必须按本招标公告附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满足勘察设计和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可单独投标;1.2.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1.2.3联合体中具备工程施工资质的成员是本项目的牵头人且仅承担施工任务,具备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成员仅承担勘察设计任务,双方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1.2.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编制各自部分的投标文件并各自盖章、签名(由联合体成员各自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后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封装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和投标时的投标人代表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1.2.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1.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包括项目经理1名、项目总工1名、设计负责人1名、勘察负责人1名,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6。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1.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其投标处理。2.招标文件的获取:2.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20 年 6 月 4 日至 2020 年 6 月 10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以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发布的时间为准)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北京时间,下同),到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棉兴南路与棉新大道交叉口南100米汕头市潮阳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三楼开标室)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售。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负责人须同时亲自到现场递交本招标公告所需的投标申请资料并自行踏勘项目现场。2.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如下资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只须加盖牵头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2.2.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投标人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企业名录中的网页屏幕打印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2.2.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购买招标文件和投标时的代表由牵头人进行授权委托);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2.2.3拟派的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社保证明复印件,项目经理的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复印件和安全生产B类证书复印件;2.2.4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若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3.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3.1本次招标不设招标会和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等环节,潜在投标人均可参与投标。3.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6 月 30 日 10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至10时30分(以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发布的时间为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3.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潮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共资源交易专栏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公告内容为准。本次招标的时间安排以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公布的时间表为准。在规定的购买招标文件期间,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依法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发布公告延长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在延期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已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购买招标文件;(2)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 ||
发布媒体 | 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潮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共资源交易专栏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购买时间 | 2020 年 6 月 4 日至 2020 年 6 月 10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 | ||
购买地点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汕头市潮阳区棉兴南路与棉新大道交叉口南100米汕头市潮阳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三楼) | ||
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市交通运输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278674 |
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市交通运输局 | 0754-88278674 | |
监察部门 | 汕头市潮阳区监察委员会 | 0754-83600365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0/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