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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324线潮阳路段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作者:开云(中国)官方网站 浏览: 发表时间:2020-06-10 18:15:56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信息公告表

公告编号

汕潮阳公资交(建)告【202021

工程编号

/

工程名称

国道324线潮阳路段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立项批文文号

潮阳发改综 [2020]20号、潮阳发改综[2020]47

招标人

汕头市潮阳区交通运输局

办公地址

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棉城东山大道北450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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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第十二层1201

设计单位

初步设计单位:广州象城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广东建筑艺术设计院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

联系人

陈先生 、王工

联系电话

0754-8871717913710822659

工程地点

国道324线潮阳路段

建设规模

国道324线潮阳路段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全长23.4公里。对国道324线潮阳路段中间绿化带、人行步道、路口巷口门口进行优化和管理;对重点地段设置景观;设置规范的路牌路标;对公路两侧广告牌进行整治和设置;划设公路标线以及对公路两侧的商铺墙体立面进行统一打造等。项目概算总投资3985.2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340.23万元、工程设计费148.23万元。

资金来源及构成

由区政府筹措解决

招标内容

包括国道324线潮阳路段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图纸变更、全过程的施工配合服务工作、配合完成审核竣工图等)、工程施工(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结算、包相关配合服务)。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对投标单位要求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已进入“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2、拟派负责人要求:①拟派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同时担任其他在建施工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须为施工单位在职职工);②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为该企业在职职工(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设计单位在职职工);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的规定,广东省外企业及拟派建造师(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相关信息须录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必须以具备施工资质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须明确各方责任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方组成另一联合体或独立申请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二、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对投标单位 进行资格审查。
三、采用评标定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四、招标文件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http://www.shantou.gov.cn/ggzyjy/)下载,本项目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和现场踏勘等环节;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提出,招标人的答复将在“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上公布,答疑、补遗文件在“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下载。
五、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会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 类)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准时到场(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媒体: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发布媒体

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交易场所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汕头市潮阳区棉兴南路与棉新大道交叉口南100米汕头市潮阳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三楼

行政监督部门

汕头市潮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54-83606531

项目核准部门

汕头市潮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0754-83600534

监察部门

汕头市潮阳区监察委员会

0754-83600365

信息发布时间

202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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