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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dong Kexin Engineering Management Co.,Ltd
西湾路旧城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南片区)外电永久用电设计
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设计方案及其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西湾路旧城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南片区)外电永久用电设计。
1.2.2 工程位置:广州市荔湾区,范围北、西至同德涌,南至越秀城建商贸城用地;东至东门路-西湾路。
1.2.3 工程范围:项目建设用地位于广州市荔湾区,范围北至西湾路、西至同德涌,南至越秀城建商贸城用地;东至西湾路,总用地面积6.6公顷;总建筑面积约34884㎡,电力工程费用暂定约1050万元。其中居民运动场馆3层,地下2层,总高21.2m,建筑面积17444.8㎡,地上建筑面积为4000.1㎡,地下建筑面积为13444.7㎡,为多层民用建筑;社区老年人福利院5层,总高18.4m,建筑面积为3511.9㎡,为多层民用建筑;小学5层(局部四层,含1层架空层),总高20.95m,建筑面积为10593.6㎡,为多层民用建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5层,总高23.2m,建筑面积为3333.6㎡,为多层民用建筑。
1.2.4 规划用地文件: 穗规建证【2016】550号、穗规建证【2016】552号、穗规建证【2016】551号、穗规建证【2016】553号 。
1.2.5 项目批准文件: 荔发改函[2013]128号 。
1.2.6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
1.2.7 投资总额:工程费用限额暂定人民币 1050 万元。
1.2.8 招标内容:方案修改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等。具体设计范围:①自供电部门批准的上级变电站出线电缆头(含)至本期新建配电房低压配电屏出线电缆头(不含)。本期新建配电站设计范围包括:土建要求、高低压系统图、结线图;高低压设备和变压器选型等。②在满足国家规定设计深度,完成电气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范围包括10KV高压变配电系统,低压配电系统,应急电源及发电机系统,动力配电系统,照明系统,防雷及接地系统,消防自动报警系统等;③针对政府强制要求,配合甲方完成对新材料新技术应用的研究;④全力配合甲方完成报审报建工作,直至报批完成;⑤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合同附图及各部分面积指标。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 年 月,竣工日期为 年 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 黑龙江省林业设计研究院 。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11条。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或电力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资质证书。
[注释]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登记企业信息。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 资格。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根据项目规模确定)。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适用于单独招标的勘察项目)。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 10 年以上的工程师。
1.4.7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具体要求详见附录1《投标申请表(投入人员承诺书)》“专业职称”栏)。
1.4.8 信誉要求: (1)
[注释] 招标人可以对申请人的严重失信行为等情况予以评审。如:
(选择性条款)(1)适用于财政投资项目: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 名 单 以 递 交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截 止 时 间 “ 信 用 广 州 ” 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 公布的“失信黑名单——国家下发” 为准);
(2)适用于非财政投资项目: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 公布的“失信黑名单—— 国家下发”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1.4.9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5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资格审查
1.5.1 公告发布时间:2020 年6月 20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0 年 7 月 14 日 10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1.5.2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出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1.5.3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方式:
方式一、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方式二、评标时不进行资格审查,仅由投标人对自身满足资格条件作出承诺。中标候选人公示前,中标候选人提交资格审查资料给招标人,由招标人按照招标公告中对投标人投标资格的要求,进行中标资格复核。
1.6 投标截止时间
1.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7 月 14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1.6.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1.6.3(选择性条款)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时间: 2020 年 7 月 14 日 9 时 30 分至 2020年 7 月 14 日 10 时 00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 13 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人将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项目名称和招标人名称。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备用)不得加密。备用光盘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的光盘。投标人也可不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1.6.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7 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1.7.1 采用电子开标,在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开始时间: 2020 年 7 月 14日 10 时 00 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投标人参与电子开标的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1.8 现场考察
1.8.1 时间: 本项目不集中勘察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
1.8.2 地点: 本项目不集中勘察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
1.9 费用
1.9.1 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万元。
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9.6375万元。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此最高限价。
根据西湾路旧城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南片区)概算批复文件《荔湾区财政投资评审处理意见通知书》(荔财审预[2018]024号),其外电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暂估1200万元,外电工程设计费45.3万元,工程设计费率3.775%。最终结算价按外电永久用电工程招标控制价×工程设计费率×(100%±浮动幅度值),如超过合同价则按合同价包干。
1.9.2 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1.9.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本项目不设投标经济补偿。
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中标价=工程勘察设计费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 2 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3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4 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5 名 万元;
………..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1.10 工期
1.10.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15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30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30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5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 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1.10.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 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
1.11. 其他事项
1.11.1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设计费。
1.11.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 10 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统一购买后分发给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 选择 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11.3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11.4 投标人可通过交易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1.11.5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 020-81805018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信义路21号
1.11.6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发布。
1.11.7 《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1.11.8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
(3)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4)其他(有则添加,无则删除)。
1.12 招标人
1.12.1 名称: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1.12.2 邮政编码、地址: 510000 、广州市荔湾区信义路21号
1.12.3 电话(手机)号码: 020-81805018
1.12.4 传真号码: /
1.12.5 电子邮箱: /
1.13 招标代理机构
1.13.1 名称:开云(中国)官方网站
1.13.2 邮政编码、地址:510507、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第十二层1201房
1.13.3 电话(手机)号码: 020-87037139
1.13.4 传真号码: 020-87037136
1.13.5电子邮箱: gdkexin@126.com
1.14 交易服务机构
1.14.1 名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4.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0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1.14.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866076
1.14.4 传真号码: 020-28866141
1.14.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5 招标管理机构
1.15.1 名称: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5.2 邮政编码、地址: 510000 、广州市荔湾区信义路21号
1.15.3 电话号码: 020-81561896
1.15.4 传真号码: 020-81561896
1.15.5 网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