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改扩建住院综合大楼(应急大楼)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作者:开云(中国)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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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12-03 15:10:15
工程名称 | 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改扩建住院综合大楼(应急大楼)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
立项批文文号 | 汕市发改[2016]3号、汕市发改投[2020]1号、汕市发改[2019]279号 |
招标人 | 汕头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 办公地址 | 汕头市中山路213号12楼 |
招标代理机构 | 开云(中国)官方网站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第十二层1201房 |
设计单位 | 广东新长安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勘察单位 | 深圳市工勘岩土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陈工、黄工 | 联系电话 | 0754-88566353、89825835 |
工程地点 | 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用地南侧(汕头市外马路28号)。 |
建设规模 | 建设一栋23层综合大楼(裙楼5至7层),2层地下停车库。项目总建筑面积53203.03㎡,计容建筑面积为45864.52㎡,不计容建筑面积7338.51㎡(包括地下室面积6504.74㎡,架空层面积833.77㎡)。规划建设人防面积1956㎡,位于地下室负二层。顶层设置直升机停机坪;设置住院病区、药房、学术厅等用房。主要建设内容:土建工程、高低压配电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及报警工程、空调通风系统、建筑智能系统等设备设施安装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等。项目总投资397538070.15元,工程建安费295122225.33元,监理费4868932.18元。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财政投资100%。 |
招标内容 | 按现行的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对项目前期工作、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结算期、缺陷责任期阶段、质量保修期阶段等全过程的所有施工内容(具体以施工图设计图纸为准)提供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且在该企业注册;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广东省外投标人及拟投入监理人员的相关信息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4.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二、采用评标定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提疑的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100/)(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然后点击进入“建设工程”模块,选择拟参投的工程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填写“招标文件下载登记表”,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提交”按钮(投标人应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操作详见《建设工程投标系统操作指南(投标人)》及《关于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2.各投标人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3.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电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以电子交易平台公布的为准,地点为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具体详见电子交易平台的“场地安排”。2.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数字签名,并打印“投标确认函”。3.逾期送达(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及不按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和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于开标时间截止前到开标现场递交一套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标明“正本”或“副本”),投标人应确保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内容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4、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内,由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及证明材料原件回执》(一式二份)准时到达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未按投标须知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又或者不按规定位置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
发布媒体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 |
交易场所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 |
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562182 |
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275115 |
监察部门 | 汕头市监察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754-12388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0.12.2 |
日 程 安 排 表 |
提疑截止 | 2020年12月4日 17:00 |
答疑公告 | 2020年12月7日 17:00 |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时间 | 2020年12月22日 8:30 -- 10:00 |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 | 2020年12月22日 10:00 |
开标时间 | 2020年12月22日 10:00 |
备 注 | 各投标人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电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