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鮀滨职业技术学校修缮项目(广厦、衡山校区)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开云(中国)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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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12-30 15:22:09
交易项目编号 | 汕公资建202012300231 |
工程名称 | 汕头市鮀滨职业技术学校修缮项目(广厦、衡山校区)施工 |
立项批文文号 | 汕市发改投[2020]91号 |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 2020-440511-83-01-075273 |
招标人 | 汕头市鮀滨职业技术学校 | 办公地址 | 汕头市汕樟路35号 |
招标代理机构 | 开云(中国)官方网站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第十二层1201房 |
设计单位 | 汕头市第二建筑设计院 | 勘察单位 | / |
联系人 | 黄先生、李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4-88524304、89825835 |
工程地点 | 汕头市鮀滨职业技术学校(广厦、衡山校区)内。 |
建设规模 | 广厦校区修缮面积约7996平方米,包括综合楼外墙饰面重新贴砖、更换外墙及走廊门窗、室内刷乳胶漆,卫生间修缮,更换老旧水管,局部天面修缮,大门修缮等;衡山校区修缮面积约7503平方米,包括学校破损地埕浇筑混凝土地面,设置篮球场、50米塑胶跑道、升旗台、停车场,绿化等。项目概算总投资98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8197703.52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538185.43元,预备费349435.56元。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市财政拨付。 |
招标内容 | 按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汕市发改投[2020]91号)批复的规模,汕头市第二建筑设计院设计并经汕头市新纪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审查通过的施工图纸和汕头市财政局委托广东凯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核的预算书内容。包括汕头市鮀滨职业技术学校修缮项目(广厦、衡山校区)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结算、包保修。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不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独立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之日已进入“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根据粤建市[2015]52号文,广东省外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的相关信息须录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4.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广东省外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二、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三、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提疑的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100/)(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然后点击进入“建设工程”模块,选择拟参投的工程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填写“招标文件下载登记表”,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提交”按钮(投标人应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操作详见《建设工程投标系统操作指南(投标人)》及《关于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2.各投标人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3.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电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以电子交易平台公布的为准,地点为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具体详见电子交易平台的“场地安排”。2.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数字签名,并打印“投标确认函”。3.逾期送达(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及不按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和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于开标时间截止前到开标现场递交一套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投标人应确保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4.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内,由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加盖公章和递交《投标文件》及《评标核查证件原件资料》回执(一式二份)准时到达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5.投标文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未按投标须知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发布媒体 | 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交易场所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 |
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562182 |
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275115 |
监察部门 | 汕头市监察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754-12388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0.12.30 |
日 程 安 排 表 |
提疑截止 | 2021年1月3日 17:00 |
答疑公告 | 2021年1月5日 17:00 |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 2021年1月20日 8:30 -- 10:00 |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1年1月20日 10:00 |
开标时间 | 2021年1月20日 10:00 |
备 注 | 各投标人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电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