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 1.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及以上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且在该企业注册; 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广东省外投标人及拟投入监理人员的相关信息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4.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二、采用评标定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提疑的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100/)(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然后点击进入“建设工程”模块,选择拟参投的工程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填写“招标文件下载登记表”,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提交”按钮(投标人应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操作详见《建设工程投标系统操作指南(投标人)》及《关于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 2.各投标人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 3.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电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以电子交易平台公布的为准,地点为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南分中心(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峡溪路区党政综合办公大楼区便民服务中心二楼),具体详见电子交易平台的“场地安排”。 2.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数字签名,并打印“投标确认函”。 3.逾期送达(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及不按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和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于开标时间截止前到开标现场递交一套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标明“正本”或“副本”),投标人应确保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内容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4、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内,由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及证明材料原件回执》(一式二份)准时到达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未按投标须知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又或者不按规定位置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