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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dong Kexin Engineering Management Co.,Ltd
项目概况
广东省公安厅2021-232购置牙椅及配套设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12楼12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KX202108003
项目名称:广东省公安厅2021-232购置牙椅及配套设备项目
预算金额:98.8万元
最高限价:98.8万元
采购需求:
项目内容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 | 最高限价(万元) | 服务要求 |
牙椅及配套设备 | 1批 | 详见“用户需求书”。 | 98.8万元 | 详见“用户需求书”。 |
备注:
1. 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用户需求书”部分。
2. 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响应,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3.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交货。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提供合法有效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或2020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2020年(或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其中税种不能为社会保险基金);供应商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税收的证明。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
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
4.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响应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 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代理经销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制造商)。
6. 本项目只接受购买了采购文件的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
7. 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磋商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0月2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 ,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12楼1201。
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提供的信息,发送电子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咨询电话020-87037139)
售价(元):50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5日 09:00 至 2021年11月 5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12楼开云(中国)官方网站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自2021 年10 月16日 至 2021 年10月22日 止。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购买采购文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黄华路97号大院
联系方式: (020)831112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开云(中国)官方网站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12楼1201。
联系方式:020-87037139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小姐/李先生
电 话:020-87037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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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