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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dong Kexin Engineering Management Co.,Ltd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
采购单位:潮州凤泉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开云(中国)官方网站
项目名称:潮州凤泉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编制时间:2021年10月18日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潮州凤泉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851.18万元/3年,(其中:第一年招标控制价为270.00万元;第二年招标控制价为283.5万元;第三年招标控制价为297.68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招标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潮州凤泉湖高新区环卫工作,确保园区主干道道路清洁服务管理,实现环境卫生“管理科学化、服务社会化、运作市场化”的目标,不断提升工业园区形象,提高服务水准,有力推动招商引资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市城市卫生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实行政府采购社会化承包保洁服务,现将凤泉湖高新区径南园区和汕汾高速公路潮州互通立交至径南工业园连接线道路(下称中山大道)的道路清扫、垃圾收运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标,进行市场化运作。
(2)指导思想及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总揽,以“创建省文明城镇”为抓手,以优质服务为宗旨,进一步将道路清扫保洁等有偿服务引入市场机制,狠抓长效管理,努力实现“幸福潮州”的目标。
(3)基本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
(二)自愿竞标,风险抵押;
(三)经费包干、自负盈亏;
(四)重心下移、管干分离;
(五)监督考评、奖罚分明;
(六)优质服务、择优选取。
三、实施内容
(一)承包管理的路段及范围:
序号 | 项目名称 | 面积(㎡) | 备注 |
1 | 园区、中山大道清扫、保洁 | 544224.45 | / |
2 | 园区、中山大道绿地保洁 | 100955.49 | 不另行计费 |
3 | 广告宣传、雕塑清理 | 1751.10 | 每年清洗2次,不另行计费 |
4 | 更换园区、中山大道破损沟井盖 | / | 不另行计费 |
(二)凤泉湖高新区道路明细表 :
序号 | 道路名称 | 长度 (m) | 宽度 (m) | 面积 (m2) | 其中 | |
车行道 | 人行道 | |||||
1 | A线路 (中潮路) | 1000 | 22 | 20692.25 | 14906.3 | 5785.95 |
2 | B线路(凤泉路) | 2043 | 40 | 73691.94 | 59427.84 | 14264.1 |
3 | D线路(明园大道) | 1904 | 32 | 63686.89 | 49523.33 | 14163.56 |
4 | G线路(中山大道) | 1350 | 32 | 39662.03 | 32105.1 | 7556.93 |
5 | H线路(深潮路) | 1260 | 22 | 21115.36 | 15324.04 | 5791.32 |
6 | L线路(新发路) | 966 | 16 | 16087.91 | 10535.12 | 5552.79 |
7 | M线路(火距路) | 594 | 32 | 23410.77 | 18901.7 | 4509.07 |
8 | K线路(园北路) | 600 | 16 | 8201 | 6160 | 2041 |
9 | 新兴路 | 1530.168 | 16 | 22971.8 | 15600 | 7371.8 |
10 | MY线(新加长火炬路) | 860(原1305) | 32 | 33920 | 27400 | 6520 |
11 | CS线(潮商路) | 726.196 | 16 | 11346 | 6989 | 4357 |
12 | XW线(新旺路) | 579.695 | 16 | 9640 | 5922 | 3718 |
13 | 汕汾高速公路潮州互通立交至径南工业园连接线道路 | / | / | 199798.5 | 134338.5 | 65460 |
合计 | / | / | 544224.45 | 397132.93 | 147091.52 |
1、道路清扫保洁按照城市二级道路清扫保洁标准,实行人员“一普扫二保洁”作业方式。
2、实行“一普扫二保洁”作业:“一普扫”时间为早晨5时30分至8时30分,“二保洁”时间为8时30分至11时30分和14时30分至19时30分。
3、机械实行“一普扫一洒水”清扫车作业时间为5时30分至8时30分,洒水车作业时间为8时30分至10时30分或中午13时30分至15时30分(根据季节需要适当调整时间)。
4、道路清扫保洁:包括两侧非机动道及红线控制区面积、“牛皮癣”及小广告的清除、人手能及的公益、交通警示牌的清洗等,每天8小时保洁。
5、绿地保洁:绿化带内不得有垃圾、白色污染、薄膜袋、纸张、枯枝败叶、砖头石块、杂草杂物等。
(三)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参照国家相关标准,按城市二级道路清扫保洁标准执行。
(四)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时,在不违反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对项目方案作适当修改。
(五)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采购项目。
四、项目要求
执行《潮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环境卫生作业质量检查办法及考核扣分标准》(详见附件一),道路保洁等级按城市二级道路清扫保洁等级标准执行。
(一)承包工作任务及要求
1、中标人负责承包路段的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并严格按照城市环境卫生城镇标准,确保质量达标。实行“一普扫二保洁”作业:一普扫时间为早晨5时30分至8时30分,保洁时间为8时30分至11时30分和14时30分至19时30分。如遇重大检查、重大活动和重要接待活动及突发事件造成的路面污染(含桥面、路面散落的沙石、杂物等)等特殊情况,中标人必须无条件地服从采购人的安排,无偿进行延时清扫保洁作业,维护道路的整洁,并且严格按清扫保洁规定的时间、班次人数作业。
2、中标人负责承包路段内路面、两侧非机动车道、路肩的垃圾收集运送,并确保场地清洁。
3、中标人负责承包路段内排水设施(泄水槽、雨水井、排水沟等)清通,确保排水顺畅。
4、道路清扫保洁考核标准按《环境卫生作业质量检查办法及考核扣分标准》实行。
5、中标人应自行保管和维护作业设备及车辆,定时做到作业设备的保养、维护、清洗,确保作业设备的干净及能正常作业。
6、加强承包范围内作业车辆及人员的日常安全管理,确保全年无责任事故发生,同时加强对现场管理人员、巡检人员及作业人员的培训。
(二)作业时间:
1、实行“一普扫二保洁”作业:一普扫时间为早晨5时30分至8时30分,保洁时间为8时30分至11时30分和14时30分至19 时30分。
2、如遇重大检查、接到上级有关检查和重大活动、重大交通事故、车辆派遣、应急事件及群众投诉、及重要接待活动等特殊情况,中标人必须无条件地服从采购人的安排,及时完成承包区域内环卫清扫清洗突击作业,必须接到通知后40分钟内安排人员到场,迅速清理场地恢复交通,进行延时清扫保洁作业,维护道路的整洁,并且积极配合监检部门做好一切迎检工作。严格按清扫保洁规定的时间、班次人数作业(具体服从潮州凤泉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管理)。
(三)标准与要求:
1、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要达到“五无四净”。即:无垃圾、无余泥渣土、无果皮、无纸屑烟头、无堆放杂草杂物,路面、桥面净、绿化岛侧石净、人行道树脚及绿化带净、边沟周围净。
2、清扫道路人工清扫率达100%,保洁率达100%,道路路面应见本色,对道路中央的砖石及纸屑、塑料袋杂物要及时清除。
3、清扫时不逆风、不扬尘,应主动避让行人,垃圾必须堆放在指定垃圾站,不得随意乱倒,严禁焚烧枯草树叶。
4、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好各路段的清扫保洁工作任务。因突发事件造成的路面污染(含桥面、路面散落的沙石、杂物等)视路面污染面的大小,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突击清理完毕。
5、路肩、树穴内不得有垃圾、白色污染及杂物,雨水井、边沟内不得有垃圾、枯枝败叶、杂物等。
6、路灯(含装饰灯)、墙体、指路牌以及公交车站亭等构筑物(非潮州凤泉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管理的除外)无乱贴乱画、无污迹。
7、中标人负责将扫路车清扫、清理的垃圾运送至垃圾填埋场。
8、检查人员上岗应有明显标志,按标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事求是,秉公办事,建立健全考核等级、资料收集和建档等工作。
9、作业单位要相应地配备“质检员”,建立健全质量考核登记制度,积累原始的作业质量考核资料。
10、道路清扫文明作业要求:
①清扫保洁人员应小心执扫,控制扬尘,避免妨碍行人。
②非普扫时间尽可能不使用大扫把,特殊情况除外。
③清扫保洁工具应摆整齐,保洁范围内有工具房的应存放在工具房内,保洁垃圾车、小水车不得横向占道。
④保洁垃圾车装载垃圾时,应覆盖密闭。
⑤清扫保洁人员应佩带反光安全标志。
11、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洁
容器放置点及周围应整洁、无蝇、无臭、无存留垃圾和污水。保洁车、工具房外壁无明显破损,每日洗刷一次,无污迹和积尘以保持外观洁净;保洁车、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内垃圾不外溢,及时清空,保证距垃圾分类收集容器0.5m外无臭。
12、处理灾情
72小时内完成灾后路面积污物及灾痕的清理,重大灾后的灾痕清除按招标方的要求落实。
五、承包经费、付款方式
(一)采购人支付给中标人的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承包费最高限价为:851.18万元/3年。(其中:第一年为270.00万元;第二年为283.50万元;第三年为297.68万元)
(二)承包经费的支付方法:
采购人每月10日前根据合同约定的考核机构考评得分情况,以本条第(一)项约定的承包费基数核算下拨上个月的实际承包经费。中标人对收取的承包费用应当向采购人提供在潮州市当地纳税的发票。
(三)合同有效期满前30天内,若中标人未与采购人或下一中标人办妥相关交接手续,中标人必须完成相关工作交接后,采购人再支付上月承包经费。如中标人不能按要求完成相关交接手续,每逾期一天中标人自愿向采购人支付每天500元的违约金,该费用可在采购人应付的承包经费中扣除。
(四)道路清扫保洁作业工作量相应增加,中标人应无条件接纳,经费计算办法按中标价具体标准重新核计,双方另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六、项目设施及维护要求
中标人所承担的清运设备,在签订合同时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数量一次性配齐:采购人不提供任何作业设备及工具,中标人应自筹配置。中标人应按作业标准要求配备齐全的作业设备及工具,包括道路清扫车、洒水车、垃圾收集运输车辆、巡查车等必要作业设备及路面保洁手推车、扫把、垃圾铲等必要作业工具,保证能完成道路的日常清扫保洁工作。
七、人员要求
中标单位应按国家有关劳动定额配备作业人员及行政管理、质量检查人员进场,所聘用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不违反法律、法规,工作责任心强,年龄在18—55岁,环卫所的环卫工人年龄适当放宽。
八、承包期限
1、承包期限为3年,每年签订一次承包合同,根据逐年年度综合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2、在每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采购方将对中标人在合同期内的工作表现做出评价以决定是否续约。如中标人达到采购方各项考核标准及要求,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合同,否则采购方将另行选择其他承包商。采购方对本条款具有最终决定权。
3、逾期未签订承包合同视为违约,采购方有权单方面取消其承包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转为违约金,采购方将另行选择其他承包方。
4、如上级党政部门有其它政策要求时,采购方可与中标供应商终止合同,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九、质量检查与奖惩
(一)签订合同后,承包方应同意按照《环境卫生作业质量检查办法及考核扣分标准》(详见附件)进行考核和记分,作为每月考核参考依据。
(二)奖罚措施
1、平时检查记分每扣1分,从承包款和包干经费中扣款100元。
2、每月综合检查考核合格的,每扣1分,从承包款中扣款200元。
3、年终考核检查合格的,每扣1分,从承包款中扣款300元。
4、每月综合检查考核不合格的,每低1分,从承包款中扣款1000元。
5、年终综合检查考核不合格的,每低1分,从承包款中扣款2000元。
6、上级抽查及新闻媒体曝光、群众举报、领导点名批评的问题每次扣2分,并从承包款中扣款2000元,写出情况说明,无法说明原因的要写出检讨并通报。
7、每月检查考核总分100分,85分以上(含85分)为合格,连续三个月达不到合格的,除扣减经费外,采购人有权解除承包合同。中标人在全国、省、市的重要检查或重大突击性任务中,发现属中标人质量责任问题,经查属实,且不及时或配合整改的承包区域受到上级通报批评,采购人有权解除承包合同。
8、年终检查考核总分100分,85分以上(含85分)为合格,达不到85分,除扣减经费外,采购人有权解除承包合同。
(三)检查考核方式:潮州凤泉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对中标人工作及服务质量进行日常、综合检查考核及全年综合考核评分和核算承包费的工作机构。
1、采取明查与暗查相结合;定期和不定期随机抽查的形式进行检查。
2、日常检查。潮州凤泉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定时对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工作质量进行检查、督办,并严格根据《环境卫生作业质量检查办法及考核扣分标准》,采用“现场整改,一步到位”的方式,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及一线工人现场解决,各路段负责人无故不到现场,加倍扣分。
3、每月综合检查考核。潮州凤泉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每月组织相关人员对各路段环卫工作质量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考核结果采用独立打分方式,考核记分组由3-5人组成,实行现场不记名打分,取平均分为最后考核得分。
4、年终检查考核。由潮州凤泉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根据《环境卫生作业质量检查办法及考核扣分标准》,年考核平均得分=月考核得分全年合计÷12 。
5、社会监督。环卫作业人员管理情况和所有上级抽查、新闻媒体(包括报社、区电视台、公众信息网)曝光及群众举报的问题经查实均作为考核依据,比照扣分,整改不落实,加倍扣分。
6、中标人应建立健全卫生质量检查档案,以备查验。
7、附件:《环境卫生作业质量检查办法及考核扣分标准》
十、履约保证金
(一)中标人一经确定具有法律效力,中标人必须在30天内与潮州凤泉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本项目清扫保洁承包合同,中标单位必须在合同签订前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第一年中标金额的10%。
(二)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采购人因中标人不能完成其协议义务而蒙受的损失。凡因中标人责任,使采购人解除本协议的,履约保证金不向中标人退还。
(三)履约担保提交方式:现金转账、支票或履约保函或保险保函等形式提交。在中标人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30天内,采购人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中标人(或保函原件等退还中标人)。
十一、其他要求
(一)为提高清扫保洁作业的质量和标准,中标人所承担的清运设备,在签订合同时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数量一次性配齐:采购人不提供任何作业设备及工具,中标人应自筹购买。中标人应按作业标准要求配备齐全的作业设备及工具,包括道路清扫车、洒水车、垃圾收集运输车辆、巡查车等必要作业设备及路面保洁手推车、扫把、垃圾铲等必要作业工具,保证能完成道路的日常清扫保洁工作。
(二)中标人在承包期内违反合同条款,严重影响正常的环卫工作的,采购人可视其情况终止承包合同,中标人所交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三)中标人应遵守《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与雇员签订用工合同,支付工人工资、购买社保等有关保险及劳保用品。同时,应完善人事管理制度,建立人事档案和员工名册,并接受采购人对其投入本项目各种情况的监督和管理。
(四)承包期满,中标人未能继续获取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时,要积极配合下一承包方的交接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交接,影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
(五)在承包期间由于工作人员发生各种事故,包括安全生产、治安、交通、防火和违反计划生育、工伤、劳资纠纷等事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中标人承担责任和赔偿。采购人有责任协调中标人日常作业中可能出现的有关问题。
(六)在承包期间如该路段进行大修或改建,采购人将根据工程施工实际情况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协议。
(七)在承包期间如新增路段,采购人根据新增道路面积与中标人签订作业补充协议,与主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保洁质量标准和作业规定如有不一致之处,则以下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1、本项目“服务承包合同书”;
2、《环境卫生作业质量检查办法及考核扣分标准》(附件一);
3、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
十二、考核标准和考评方法
(一)考核标准
1、考核评分满分为100分。
2、月考核得分:潮州凤泉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每月组织相关人员对各路段环卫工作质量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考核结果采用独立打分方式,考核记分组由3-5人组成,实行现场不记名打分,取平均分为最后考核得分。
3、年考核平均得分=月考核得分全年合计÷12
(二)考评方法
按月考核评分得分情况划分为如下两个等级:
1、合格:85分以上(含85分)。
2、不合格:85分以下。
(三)处罚、扣款方法
1、每月定期或不定期考核(承包后第一、二月作为磨合期,从第三个月开始组织考核),采购人督查考核小组,参照《环境卫生作业质量检查办法及考核扣分标准》之要求进行考评,成绩等级分为“合格”(85分或以上)、“不合格”(85以下)。
2、处罚:
每月综合检查考核合格的,每扣1分,从承包款中扣款200元。
年终考核检查合格的,每扣1分,从承包款中扣款300元。
每月综合检查考核不合格的,每低1分,从承包款中扣款1000元。
年终综合检查考核不合格的,每低1分,从承包款中扣款2000元。
上级抽查及新闻媒体曝光、群众举报、领导点名批评的问题每次扣2分,并从承包款中扣款2000元,写出情况说明,无法说明原因的要写出检讨并通报。
每月检查考核总分100分,85分以上(含85分)为合格,连续三个月达不到合格的,除扣减经费外,采购人有权解除承包合同。中标人在全国、省、市的重要检查或重大突击性任务中,发现属中标人质量责任问题,经查属实,且不及时或配合整改的承包区域受到上级通报批评,采购人有权解除承包合同。
年终检查考核总分100分,85分以上(含85分)为合格,达不到85分,除扣减经费外,采购人有权解除承包合同。
附件《环境卫生作业质量检查办法及考核扣分标准》
项目 名称 | 质量标准 | 工作要求 | 扣分标准 | 备注 |
一、道路人工清扫保洁 | 1、作业时间:一普扫时间为早晨5时30分至8时30分,早餐实行轮流用餐制:用餐时间内道路上要求每路段留人保洁。中途休息时间视路面洁净程度自行掌握,但不得擅自离岗、串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各交接班次必须衔接紧密,不得出现“空档”。 8小时保洁的时间为: 8时30分至11时30分和14时30分至19时30分。高温季节午休时间,另行通知。 2、车行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泄水槽、边沟、行道树穴等整洁,绿化岛缘石、路面无积存泥沙见本色,无积水、无油渍痰迹、无口香糖、无裸露垃圾和废弃物。 3、出现垃圾及时清理,严禁往泄水井、绿化带扫倒垃圾、果皮筒倾倒垃圾、焚烧垃圾等。垃圾必须倒入保洁车或就近的垃圾站。 4、普扫:要求按照实际核定的清扫面积上足人员进行清扫,不得漏扫、丢段丢堆。普扫后,全时段巡回保洁。保洁车须做到干净整洁完好。 | 1、上岗时,管理人员须佩戴工号牌,清扫人员必须穿安全标志服,带好工作帽,禁止穿高跟鞋、拖鞋、裙装作业。 2、夜间作业必须穿戴配有反光标志的安全作业服。 3、上路后将车行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边沟、树穴等普扫之后沿路段巡回保洁,不得成堆作业或不作业。 4、 雨天,必须穿带有安全标志的雨具并在雨后及时将地段积水推净。遇大雨先清泄水井表面污物。 5、落叶季节,及时清扫,严禁焚烧。 6、垃圾污物及时清运,禁止堆放在泄水井边。保洁车辆、工具不得占用盲道。 7、主要道路、车站、广场、商业网点等每天要进行1次全面清除地面、立面口香糖。 8、遇到突发性污染时,人工配合机械及时清洗,恢复路面整洁。 9、按照实际核定的清扫面积上足人员。 | 1、标准1-4项未达到质量标准每例扣0.1分。严重不洁或无人作业加倍扣分。 2、要求1-7项不符合要求每例扣0.1分。严重不洁或无人作业加倍扣分。 3、要求8项40分钟内未到位处理扣1-5分。 4、要求9项人员未到位,不符合用人标准扣0.1分。 | |
二、道路机械清保洁 | 1、作业时,要求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尽可能不造成交通拥堵。 2、车辆到指定地点加水、卸垃圾。 3、作业不扬尘、不漏垃圾,清扫后路缘石无沉积泥砂,地面干净整洁无污物,里程达标。 4、按时按作业区域到位作业。 5、特殊任务服从潮州凤泉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统一调度。 | 1、每个路段保证每天有扫路车正常作业。 2、按规定时间、路线准时出车工作。
| 1、标准1-5项不符合质量标准每例扣0.1-0.2分。 2、要求1-2项未到达工作要求每例扣0.1分。 | |
三、桥面路面散落物清理 | 1、桥面、路面散落沙石杂物等应及时清运。 2、桥面泄水孔应定时清通。 3、特殊任务服从潮州凤泉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统一调度。 | 1、每天7时30分前桥面、路面散落物必须清理完毕。 2、临时散落物应及时清运,不得堆放于桥面、路面。 3、根据不同作业需要,按规定使用前后警示灯。夜间作业,严禁使用汽车警示音乐器,不得扰民。 4、遇到渣土污染或突发性污染时,要及时调配机械清扫或人工进行清洗、恢复路面整洁。 5、作业完毕后,对车辆进行清洗和日常保养。 6、受到区级以上领导点名批评,媒体曝光,市民投诉的。 | 1、标准1-3项不符合质量标准每例扣0.1分。 2、要求1-5项未达到工作要求每例扣0.1分。 3、要求6项扣1-5分。 | |
四、泄水槽、雨水井、排水沟清理 | 1、泄水槽、雨水井、排水沟等排水设施应定期清理。 2、汛期期间应加强巡查,及时清通泄水槽、雨水井上树叶、垃圾杂物,确保排水顺畅。
| 1、泄水槽、雨水井上无树叶、垃圾, 2、排水沟里无积沙、垃圾杂物。 3、清理泄水槽、雨水井、排水沟等排水设施应设置安全示警标志,确保人员安全。 | 标准1-2项不符合质量标准每例扣0.1分。 要求1-3项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工作要求未达标每例扣0.1分。 | |
五、突发事件处置 | 配备一支突发事件处理队伍 | 作业公司要配备一支突发事件处理队伍,人员4人以上并配备机械设备。 作业公司在接警30分钟内赶到事发现场迅速组织人员进行处置。 | 1、未按指定时间要求处置的每例扣1-5分。 2、未及时处理的每处扣0.5分。 | |
六、专项考核 | 潮州凤泉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季度考核必须按质量标准全面达标。 内部资料完好,各项工作必须有据可查看。 员工培训、慰问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等工作无不良反馈。 重大检查工作无失误。
| 潮州凤泉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的养护工作检查。 养护中心局组织的养护工作检查。 省、市、区重大工作检查。 | 1、要求1-2项以上未达标扣0.5分。 2、要求3项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第一次扣5分,第二次扣20分,第三次启动退出机制。 |
十三、论证意见
无。
十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 3 天:自2021年10月20日起,至2021年10月22日止。
十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 5 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十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潮州凤泉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方式:13828305689
地 址:潮州市饶平县径南工业园火炬路中潮科技产业园
2. 采购代理机构:开云(中国)官方网站
联系人:林工
联系方式:0768-2809136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第十二层1201房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工
电话:0768-2809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