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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潮安区枫江(西山溪)碧道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开云(中国)官方网站 浏览: 发表时间:2021-12-31 11:02:17

潮州市潮安区枫江(西山溪)碧道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潮州市潮安区枫江(西山溪)碧道建设项目已由潮州市潮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安发改投审[2021]3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潮州市潮安区西山溪水利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由区财政统筹安排,缺额部分由招标人自筹解决;招标人为潮州市潮安区西山溪水利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潮州市潮安区枫江(西山溪)碧道建设项目

2.2 项目地点:项目起止点自古巷镇自来水厂旁寨后中桥至凤塘镇深坑桥下枫江汇合口,治理全长6.8km。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潮州市潮安区枫江西山溪(寨后中桥至深坑桥段)碧道建设项目起止点自古巷镇自来水厂旁寨后中桥至凤塘镇深坑桥下枫江汇合口,治理全长6.8km,主要建设内容有∶

水资源保障部分沿线新建气盾坝2座;水安全提升部分新建挡水墙景观带1714m,修复护岸165m、堤顶路1560m、护坡525.17m2;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及景观与游憩系统构建部分新建碧道慢行系统(游径)9934.6m,打造五处景观节点(猪母山桥特色景观、状元坊文化展示、西山溪铁路桥党建文化公园、生态科普和活力广场),升级绿化,完善服务设施、标识系统。

(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2.4 工程估算总投资:6110.05万元,本次施工招标最高限价:42845918.19元【其中建安费42165494.86元(建安费中包括安全生产措施费546596.40元、暂估价9153649.22元)、环境保护工程费用:272800.00元、水土保持费用:407623.33元】。

注:1.安全生产措施费、暂估价、环境保护工程费用、水土保持费用列入投标报价范围,但不作为竞争性费用进行报价,若报价时将其上浮或下调则视为废标。

2.土料场由中标单位自行联系解决,金额在报价中自行考虑。

弃渣场和临时堆放场的用地由中标单位自行联系解决,此费用暂时按每立方米(人民币)肆元捌角整(¥4.80元)计算补偿,最终以区政府批准金额为准。该补偿款的付款方式和弃土计算方法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2.5 项目工期:12个月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建设内容施工,具体工作内容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内容及说明为准。

2.7本次招标实行综合评估法,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并获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投标人2018年1月至今(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具有公开招标中标的水利工程业绩(单项中标金额须大于3000万元)的相关证明;业绩取自“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须提供交易中心平台载有中标公示并含网址的网页打印页,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完工(或竣工)验收报告)。

3.3投标人2018年度至2020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提供由有效资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

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提供年限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

3.4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①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执业资格),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经招标人同意,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②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③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④需配备人员:机电工程师一名具有机电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专业工程师一名,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造价负责人一名,造价负责人应持有具有有效的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财务负责人一名,具有初级或以上会计师职称证书;测量技术人员一名,具有测量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⑤拟投入的现场管理人员包括: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各一名,均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有效的岗位证书,水利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人员、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工作人员各1人,具有省级或以上水利学会颁发的相应岗位证书。

以上所有人员必须一人一岗,不得兼任,且为本单位员工,投标时与投标登记时一致,并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近六个月(截止至投标登记之日起的上一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会保险证明以社会保障部门业务专用章为准。

3.5投标人和拟投入人员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用信息录入手续,省外企业需提供进粤平台企业及人员截图,投标登记时进行核查。

3.6凡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投标承诺书)。

3.7近三年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经营中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

3.8 投标人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信息”三栏查询信息截图);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没有被列入处罚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网页查询信息截图。

3.9 自2018年以来,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均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书)

3.10 投标人自2018年以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如有隐瞒,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报行政主管部门处理(提供投标人声明)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1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为投标单位的员工,并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近六个月(截止至投标登记之日起的上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持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资料于 2021   12   31  日至  2022    1  4 日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润路333号,下同)购买招标文件及其他辅助资料(工本费1000元/套,其他资料费1000元,售后不退,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并开具收据)。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持《附件一》所要求的资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每页均需加盖公章。资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复印件未提供原件核对或与原件不一致的,不接受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

4.3投标人应已具有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在册人员;项目负责人须在投标单位企业信息登记人员数据中,且没有被锁定;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如因拟投入人员不在库内而无法投标登记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4《投标登记申请表》中必须明确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姓名、安全员、资质证号,并按表格要求填写及盖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1  月 21  日 11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 10  时 30  分至  2022  年 1  月 21  日 11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7. 投标人的承诺

根据粤府办[2016]111号及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潮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潮府[2017]28号)的有关规定和广东省相关的有关规定,承诺实行工人工资支付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劳务用工实名制、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制度。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潮州市潮安区西山溪水利管理处

地址:潮州市潮安区古巷镇水厂后面

联系人:苏先生                          

 话:0768-6838420                    

招标代理:开云(中国)官方网站

   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第十二层1201房

系 人:林工

   话:0768-2809136                                   

 

   2021     12     31  

附件一:

投标购买招标文件所需资料一览表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投标登记申请表(不用装订)


原件



2

投标人声明及承诺书(见附件二、三、四,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原件



3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委托代理人需为投标单位的员工,并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近六个月(截止至投标登记之日起的上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原件



4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复印件、原件备查



5

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复印件、原件备查



6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复印件、原件备查



7

企业主要负责人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社保复印件


复印件、原件备查



8

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身份证及社保复印件


复印件、原件备查



9

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有效身份证及社保复印件


复印件、原件备查



10

造价负责人的资格证和职称证书、有效身份证及社保复印件;财务负责人、测量技术人员、专业工程师、机电工程师的职称证书、有效身份证及社保复印件


复印件、原件备查



11

施工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水利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人员、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工作人员相应的岗位证书、有效身份证及社保复印件


复印件、原件备查



12

2018、2019、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复印件、原件备查



13

业绩证明资料


复印件、原件备查



14

投标人及拟投入人员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用信息录入手续(附网页截图);省外企业需提供进粤平台企业及人员截图。


原件



15

投标人投标登记时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信息”三栏查询信息截图);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没有被列入处罚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网页查询信息截图。(附网页截图)


原件



注:

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投标登记资料内首页,作为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代表。 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资料人员审核后填写。

3、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附件二:

投标人声明

 

(招标人名称)

本公司就参加 潮州市潮安区枫江(西山溪)碧道建设项目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1.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2.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广东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的处罚期内。

3.本公司保证拟派的本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未经招标人同意,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

4.本公司保证自2018年以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5.近三年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经营中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取消投标资格、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接受公开通报,并列入广东省水利厅诚信体系不良信用登记。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月   日

 


附件三:

承诺书

我公司已详细阅读和理解了本项目的招标内容,理解项目的重要性,我公司理解并响应你单位为保证工程建设项目顺利进行,促进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及择优原则,保证招投标环境的阳光性,杜绝和防止各种围标、串标、卖标行为,以提升工程建设质量,而提出的以下几点要求,我公司做出承诺: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地方行业部门有关规定,自觉维护建筑市场正常跌序;服从招标有关议程事项安排,服从招标有关会议现场纪律;接受招标文件全部条款及内容,保证投标文件不存在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

保证完全响应并根据粤府办[2016]111号及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潮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潮府[2017]28号)的有关规定和广东省相关的有关规定,承诺实行工人工资支付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劳务用工实名制、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制度。

为提升本工程建设质量,营造良好健康的招投标市场环境,本单位自愿做出本页内容所有承诺,任何资料有虚假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或违反相关规定,同意按“广东省水利工程建设工程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认定标准”进行处罚与认定,同时接受被上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和处罚及一切后果。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              

2018年以来,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均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致:    (招标人)    

我单位          (投标人)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活动前,自2018年以来,企业        (投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姓名)[身份证号:    ]、拟派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姓名)[身份证号:         ]、拟派该工程的技术负责人      (姓名)[身份证号:         ]无任何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字)


企业荣誉


荣誉证书

广东科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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