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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dong Kexin Engineering Management Co.,Ltd
项目编号:GDKX-DL-潮州[2021-099]
项目名称:潮安区龙湖镇镇属路段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4793775.00 元
采购需求: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路灯 | 路灯基础 (落地式) | 465(座) | 详见采购文件 | 827640.00 | 827640.00 |
1-2 | 路灯 | 路灯基础 (护栏式) | 58(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116000.00 | 116000.00 |
1-3 | 路灯 | 灯杆 | 514(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1539430.00 | 1539430.00 |
1-4 | 路灯 | 80W单臂太阳能路灯 | 485(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2063190.00 | 2063190.00 |
1-5 | 路灯 |
2×80W双臂太阳能路灯 | 29(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247515.00 | 247515.00 |
合同包 1(潮安区龙湖镇镇属路段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793775.00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个日历天。
1.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应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2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3已登记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 2 月 23 日 至 2022 年 3 月 1 日,每天上午 9:00:00 至 12:00:00,下午 14:30:00 至 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潮州大道锦江花园19号铺面广东科信三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免费
2022年 3 月 15 日 09 时30 分 00 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潮州大道锦江花园19号铺面广东科信三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1. 公开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提供如下资料一式两份(复印件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公章);
3)购买采购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2)经办人如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以上文件一式两份在投标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等。本项目对应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 已 报 名 的 投 标 人 请 登 陆 广 东 政 府 采 购 智 慧 云 平 台(https://gdgpo.czt.gd.gov.cn/)注册,否则将影响中标通知书的发放(之前已注册的供应商不需重复注册)。
采 购 人:潮州市潮安区龙湖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龙湖镇新市区
联 系 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768-6591206
招标代理机构:开云(中国)官方网站
联 系 人: 林工
联系电话:0768-2809136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第十二层1201房
2022年2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