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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dong Kexin Engineering Management Co.,Ltd
第四批(中心五区)供水服务到终端供水设施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图审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四批(中心五区)供水服务到终端供水设施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图审查,项目业主为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财政补助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第四批(中心五区)供水服务到终端供水设施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图审查
2.1.2工程建设规模:
对广州市5个区第四批约46561户(其中越秀区约18836户、荔湾区约10253户、白云区约5200户、天河区约348户、海珠区约11924户,其中每区的改造户数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允许存在客观原因不能进行改造的情况下进行地址变更)供水设施进行维修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DN100-DN150钢管长约4865米,新建DN20-DN80钢塑管总长约811732米,DN20-DN100旧管拆除共长约414690米,新建DN100-DN150超声波水表组约102组,新建DN20-DN50智能水表组约49104组,新建DN100法兰式阀门约2座、止回阀约2座、闸阀约18座,新建DN20-DN50内螺纹闸阀约101115座、止回阀约7720座,搭设脚手架约596742平方米,新建变频供水设备(含水箱)约1182套,新建泵房(简易)约1182座及相关的配套设备(如阀门、水表组、管件、阀门井、水泵、水箱等)。改造内容主要为移表出户、开叉接驳、入户管改造、二次加压设施改造、监控表安装,涉及少量庭院管改造。对楼宇监控总表到居民入户(墙)管之间供水设施均进行更换改造等(具体参照各区可行性研究报告)。
2.1.3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
2.1.4 项目总投资:约49908.1万元。
2.2 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2招标范围:
对第四批(中心五区)供水服务到终端供水设施维修改造项目进行施工图审查工作。对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审查及地质勘察报告审查,并根据国家、广东省、广州市关于施工图审查的有关要求,对第四批(中心五区)供水服务到终端供水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分区出具符合要求的施工图技术性审查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获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
2.2.3服务期限:施工图审查单位在得到一个项目全部文件与资料后 3 个工作日内出具该项目施工图审查意见,设计单位整改合格后 3 个工作日内出具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和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
2.2.4最高投标限价:2027558.00元。
2.2.5本项目前期勘察设计单位为第一标段: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第二标段: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4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二类资质证书或以上资质【业务范围须含市政基础设施(给水)工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5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①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并在本企业注册。
③需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一个月(时间为2022年5月)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缴费历史明细表》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为准)。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
3.6投标人已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和《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3.7在本公告发布和投标截止时,投标申请人不存在因不诚信行为被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各级企业暂停投标资格的情况(被暂停投标资格的单位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8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前期服务人、勘察设计人、监理人、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被“信用广州”网站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黑名单)。
注:(1)未在招标公告第3点单列的投标人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2)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一经发现,将视申请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 5 月 24 日 00 时 00 分至2022年 6 月 13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4.2 本项目设立投标登记环节,采取网上投标登记方式进行投标登记。
4.3 投标登记时间:自2022年 5 月 24 日 00 时 00 分至2022年 6 月 13 日 14 时 30 分。
4.4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4.1投标登记或递交投标文件或通过资格审查或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需重新组织招标:
当投标登记或递交投标文件或通过资格审查或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则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4.4.2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次招标采用无纸化电子投标,有关广州水务工程无纸化电子招投标的操作手册可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栏目下载。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6 月 13 日 14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注: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5.2 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gzwatersupply.com/)媒体上发布。本招标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联系方式
7.1招标单位: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中山一路12号
联系人:梁工
电话:020-87159014(办公时间8:00~17:00)
传真:020-81059003
7.2招标代理机构:开云(中国)官方网站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第十二层1201房
联系人:胡工
电话:020-87037139
传真:020-87037139
电子邮件:gdkexin@126.com
网址:/
7.3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中山一路12号
联系人:梁工
电话:020-87159299(办公时间8:00~17:00)
7.4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中山一路12号
投诉电话:020-87159299
8.不诚信行为管理
对投标人发生本项目合同文本附件中不诚信行为情形的,招标人将按照本项目合同文本附件《不诚信行为的情形及相应被暂停参与投标活动的处理标准》进行相应处理。
招标人: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开云(中国)官方网站
2022年 5 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