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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秋收红军魂”红色旅游线路(洪阳镇乡村道路)建设工程的评标工作已经完成,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了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按规定现在将中标候选人情况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4月6日),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市实力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13506351.00 | 13541172.00 | 13560059.00 |
工期 | 180日历天 | 180日历天 | 180日历天 |
工程质量 | 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及以上。 | 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及以上。 | 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及以上。 |
安全目标 |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建设期内无死亡事故、无重伤事故及不因安全生产未达标而受到政府部门通报批评。 |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建设期内无死亡事故、无重伤事故及不因安全生产未达标而受到政府部门通报批评。 |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建设期内无死亡事故、无重伤事故及不因安全生产未达标而受到政府部门通报批评。 |
主要人员姓名及证书信息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 |
投标业绩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 |
使用信用等级分值情况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 |
附件:中标候选人的人员、业绩以及被否决投标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第五十三条、第六十条、第六十四条等规定和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的时间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普宁市洪阳镇人民政府
邮编:515300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663-2842222
监督部门:普宁市交通运输局、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名称:普宁市洪阳镇人民政府
日期: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