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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dong Kexin Engineering Management Co.,Ltd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303-445281-04-01-769482 | |||
投资项目名称 | 普宁市揭普惠高速公路(S17)池尾及泥沟收费站及周边配套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普宁市揭普惠高速公路(S17)池尾及泥沟收费站及周边配套工程 | |||
标段(包)名称 | 普宁市揭普惠高速公路(S17)池尾及泥沟收费站及周边配套工程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普宁市池尾、泥沟高速路口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所需资金除上级拨款外,不足部分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普宁市揭普惠高速公路(S17)池尾及泥沟收费站及周边配套工程,项目主要对现有揭普惠高速公路池尾收费站旧钢结构顶棚进行拆除重建,同时拆除和修复部分路面及绿化、增加围墙等及其他配套工程;对现有揭普惠高速公路泥沟收费站旧钢结构顶棚进行拆除重建,并于高速出口增设成品雕塑,同时拆除和修复部分路面,进一步优化美化两侧绿化带等及其他相关配套工程(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资料及说明)。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455120.75元,不包括拆除普宁市揭普惠高速公路(S17)池尾收费站旧雨棚、泥沟收费站旧雨棚的残值及其拆除费和运费。经普宁市普财价格评估有限公司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进行编制的《普宁市农村公路服务中心拟了解收费站雨棚残余价值涉及处置资产评估报告(普财资评字[2023]第1060号)》,拆除普宁市揭普惠高速公路(S17)池尾收费站旧雨棚、泥沟收费站旧雨棚的拆除物残余价值为106405.77元,拆除费和运输费为37583元,拆除物残余价值为68822.77元(若拆除过程中实际称重与本报告有偏差,残值不作调整)。此数转让给中标人,转让费为68822.77元,用于抵扣工程款,在第一次施工进度款中抵扣。 |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普宁市揭普惠高速公路(S17)池尾及泥沟收费站及周边配套工程,项目主要对现有揭普惠高速公路池尾收费站旧钢结构顶棚进行拆除重建,同时拆除和修复部分路面及绿化、增加围墙等及其他配套工程;对现有揭普惠高速公路泥沟收费站旧钢结构顶棚进行拆除重建,并于高速出口增设成品雕塑,同时拆除和修复部分路面,进一步优化美化两侧绿化带等及其他相关配套工程(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资料及说明)。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455120.75元,不包括拆除普宁市揭普惠高速公路(S17)池尾收费站旧雨棚、泥沟收费站旧雨棚的残值及其拆除费和运费。经普宁市普财价格评估有限公司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进行编制的《普宁市农村公路服务中心拟了解收费站雨棚残余价值涉及处置资产评估报告(普财资评字[2023]第1060号)》,拆除普宁市揭普惠高速公路(S17)池尾收费站旧雨棚、泥沟收费站旧雨棚的拆除物残余价值为106405.77元,拆除费和运输费为37583元,拆除物残余价值为68822.77元(若拆除过程中实际称重与本报告有偏差,残值不作调整)。此数转让给中标人,转让费为68822.77元,用于抵扣工程款,在第一次施工进度款中抵扣。 | |||
工期(交货期) | 180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 | 有关本工程投标报价规定、有效报价范围及工程竣工结算的约定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总则中3.2投标报价及工程竣工结算的约定条款。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工程师职称;拟派项目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和资料员须具备相应资格证书或岗位证;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C证); 3.广东省外企业、拟派人员的相关信息须录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企业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记,并且近三年以来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不良记录;企业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
是否采用电子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3年9月25日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0月7日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0月19日9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用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并保存到电子交易系统。如果投标文件非因交易平台系统异常导致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完毕的,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3年10月19日 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宁分中心开标室(具体详见中心网站,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招标人 | 普宁市农村公路服务中心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揭阳市普宁流沙大道西建设路 | |
招标人联系人 | 秦先生 | 联系电话 | 0663-2920995 | |
招标代理机构 | 开云(中国)官方网站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第十二层1201房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王兴腾 | 联系电话 | 18607651148 | |
招标监督机构 | 普宁市发展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663-2222343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在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规定时间内以匿名方式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提问(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系统点击“投标提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问题统一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发布在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须自行登录从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首页点击“更多分类-服务指引”(https://ygp.gdzwfw.gov.cn/#/44/search/fwzy)搜索范围切换到“揭阳市”下载相关的操作手册、操作指引和运行环境安装包,以便使用建设工程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和上传疑问请咨询交易中心技术人员,技术支持电话:0663-8071661。 3、本项目需办理电子签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