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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dong Kexin Engineering Management Co.,Ltd
增城区派潭镇鹅兜村第三轮农村供水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根据增发改投[2019]193号 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 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人民政府现对增城区派潭镇鹅兜村第三轮农村供水改造工程进行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增城区派潭镇鹅兜村第三轮农村供水改造工程
项目代码:2019-440118-48-01-025842
二、招标单位: 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邱工 联系电话:020-82821303
招标代理机构: 开云(中国)官方网站
联系人:王工、吴工 联系电话:020-87037139、18027131569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监督电话: 020-82639502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鹅兜村
四、项目概况:新建供水管总长16871米,其中新建DN25-DN50钢塑复合管12776米、DN100球墨铸铁管4054米、DN108×4焊接钢管41米,水表DN25共402个,消火栓41座。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5.1 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5.2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5.3招标控制价:6,116,667.23元。
5.4 招标内容、规模:新建供水管总长16871米,其中新建DN25-DN50钢塑复合管12776米、DN100球墨铸铁管4054米、DN108×4焊接钢管41米,水表DN25共402个,消火栓41座。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六、资金来源: 区财政资金。
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19 年10月10日 至 2019年10月30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9 年10月10日0时00分;
截止时间:2019年10月30日9时00分。
3、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 2019年10月30日8时45分至2019年10月30日9时00分;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第2开标室。
4、开标开始时间:2019年10月30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第2开标室。
5、项目负责人自助签到时间:2019年10月30日9时00分至2019年10月30日10时00分。应急签到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第2开标室。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7、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服务指南→系统帮助→操作手册→【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电子招投标操作手册(无纸化) 。
8、广东省六建集团有限公司因在增城区水务工程建设中存在严重违约行为,根据《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关于对中新镇大安村农村供水工程施工单位不良行为的通报》(穗增水〔2019〕44号)的规定,不予以接受广东省六建集团有限公司参加增城区水务建设项目的投标,有效期至2021年6月25日。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6、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均须提供近三个月(2019年7月至2019年9月)该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文件;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登记前,投标申请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须是本单位在企业库中的在册人员,且项目负责人未被锁定(须提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应网页的打印页)。
10、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 相关投标均无效 。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作废标处理。
2、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 广州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人民政府
地址 :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文政路12号
电话:020-82821303
十六、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及要求,有效打击防范我区在市政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存在恶意围标、串标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欢迎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向招标监管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20-82639502。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的“首页>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栏目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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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0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一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七、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八、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登记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登记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登记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