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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区新河浦片区排水单元达标配套公共管网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作者:开云(中国)官方网站 浏览: 发表时间:2021-11-09 00:00:00

越秀区新河浦片区排水单元达标配套公共管网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越秀区新河浦片区排水单元达标配套公共管网工程已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关于越秀区新河浦片区排水单元达标配套公共管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穗发改批[2020]30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越秀区新河浦片区排水单元达标配套公共管网工程施工监理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共新建d3001200公共污水19.27千米新建d5001200公共雨水管5.44千米新建2000×2000排水箱涵85.86新建300×500钢筋砼盖板渠520米。工程测量长度约19.47千米。包含2个子项,具体如下:

(一)公共污水管网完善工程:沿农林下路、先烈南路、东川路等市政路新建d3001200公共污水管19.27千米;

(二)公共雨水管网完善工程:沿东风东路、沿江东路、大沙头路等市政道路新建DN500DN1200雨水管5.44千米、新建2000×2000排水箱涵85.86新建300×500钢筋砼盖板渠520米。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1416万元。

(具体以实际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为准。)

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以南,珠江(前航道)以北,东涌高架以东,农林下路以西

工程费:16409.97万元 

2.2招标范围

监理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监理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前的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等)和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协调建设管理单位与工程建设各方的工作关系等,监理单位须服从建设管理单位及项目代建业主的管理。                 

监理服务期限:为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和保修阶段的各监理服务期之和,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完成结算终审、竣工验收备案、保修期结束为止。

(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从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建设管理单位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为止;

(2)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建设管理单位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为止;

(3) 竣工结算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到完成结算、备案管理为止。

(4)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到保修期结束,且不少于两年。

(5)监理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监理服务最高投标限价:330.65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或以上资质

注: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规定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日期执行。

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20064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或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4 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投标人已出具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

③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需提供网上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无拒绝名单)。

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①未在招标公告第 3 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②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4. 招标公告的发布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211190000分至20211211000分(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4.2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4.3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12110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有关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操作指南可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栏目下载,路径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系统帮助。

     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投标截止时:20211211000分至20211211030分。

5.2开标时间:20211211000分。

5.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4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取得回执码。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5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撤回或替换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可以修改网上投标登记相关信息。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媒体上发布。本招标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7. 异议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 ,电话:020-37668823,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东路光东前街7号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

招标代理机构:开云(中国)官方网站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东路光东前街7号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第十二层1201房

邮编:/

邮编:510507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人:李工

电话:020-37668823  

电话:020-87037139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监理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监理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监理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监理业务。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总监理工程师:         (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字)

  月   日

 

注:技术负责人可由除总监理工程师外的其他具有中级职称(或以上)的监理人员兼任。


企业荣誉


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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